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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基会董事长田弘茂未辞兼职引争议,陆委会表示愿接受监督
台湾海基会董事长田弘茂请辞其他兼职企业董事一事,但田还有其他兼职未请辞。对于是否应依高道德标准来检视田弘茂,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10日表示,田弘茂担任海基会董事长职务,依法负有跟公务人员相同的利益回避义务,未来受托执行两岸事务时,必须遵守相关规范。邱声称,田的兼职和财务状况,也依法可接受“监察院”和各界共同监督。
台湾海基会董事长田弘茂日前遭国民党“立委”质疑,在其他企业有兼职董事问题,而且该企业业务和大陆相关,海基会10日发布新闻稿指出,相关兼职都是田在担任海基会董事长之前即已兼任,于法并无不合。但为避免引起误会,田弘茂已于9日辞去与大陆有生意往来的相关兼职,包括康舒科技的独立董事以及复兴航空监察人职务。
媒体在10日的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上询问邱垂正,过去江丙坤任海基会董事长时,被以高道德标准检视其兼职状况,而田弘茂仅请辞两个兼职职务,尚有其他兼职未辞,陆委会对此看法为何?
邱垂正表示,对于外界关切田弘茂兼职一事,田已于9日请辞康舒科技的独立董事以及复兴航空监察人职务,陆委会认为,田已主动采取具体作为回应外界关切,海基会是依“民法”设立的财团人,目前相关法令包括董事长兼任其他司法人职务无禁制规定,但确实有社会观感问题要考量。
邱垂正指出,田弘茂担任海基会董事长未支薪也无给职,过去无给职的董事长在外兼任法人职务也有前例,而田担任董事长职务,依法负有跟公务人员相同的利益回避的义务,未来受托执行两岸事务时,必须遵守相关规范,陆委会会加强监督海基会不能违反利益回避规定。
邱垂正也强调,海基会董事长须依法向“监察院”申报财产,田弘茂的兼职和财务状况可接受“监察院”和各界共同监督,陆委会也感谢田主动配合台当局的相关规定,接受各界检验。(原题为《田弘茂未请辞所有兼职惹争议 台陆委会:接受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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