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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反腐第一案:“巨贪”30亿,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2021-11-27 13: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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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全区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爽提出工作要求。这次会议特别提到了一个落马官员——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

李建平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其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

这个数字远高于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17亿余元)和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7.17亿元)的涉案金额之和。

谁是李建平?

李建平被查是在2018年9月。

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今年61岁,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早年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3年,之后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3年多,1988年10月成为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

1990年10月,李建平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1996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次年履新呼和浩特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2000年9月,李建平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兼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升任税务局局长。

2011年3月,李建平成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之后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7年多。

被查一年后(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内蒙古纪委监委称他“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

当时的通报中还提到李建平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

此外,他还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等。

“巨贪”

让人更为瞠目的是,李建平涉案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披露说,在经开区工作期间,李建平敛财“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

7月6日,在中国检察网上,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行贿罪起诉书透露,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进东累计向李建平行贿高达5.778亿元。

李建平还曾经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目的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当时,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两个酒店服务员和一个社会人员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

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另据官方披露,李建平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并且,李建平本人虽被查处,但“遗毒”仍在。

李建平在经开区分批违规进人862人,最多1批多达324人,使经开区机关从77人增加到868人。

李建平案发生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刘奇凡(现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经开区以此为重点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称,以案促改取得重要成果,但难题仍在:有的隐藏深的涉案人暗地里煽动干部群众阻挠整改;“十乱”问题涉及几十家企业、部门,有的配合不到位,严重影响整改进度。

●据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巨贪”30亿!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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