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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传统丧礼岂能成治理乡村道德失范的灵丹妙药?

高富强
2016-11-10 13: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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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乡村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表明,一旦将传统礼俗统统打倒,人变得冷漠无情,丧失礼义廉耻,则法律越多,犯罪也越多,使得乡村最终陷于无法治理的状态,当年只靠刑罚治国的秦国走的就是这样一条不归路。”

近日,清华大学教授方朝晖等21名学者联名投书澎湃新闻,指责一些基层政府的殡葬改革破坏传统文化,呼吁保护乡村传统丧葬礼俗。这些儒家学者打着“弘扬传统文化,重建民族精神”的旗号,把令农民深恶痛绝的传统丧礼当成了治理乡村道德失范的灵丹妙药,令人十分诧异,大有恍若隔世之感。

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丧礼在中国人的生活上,就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周朝建立初期,周武王姬发的弟弟姬旦,更是把政治和伦理糅合在一起,主持制定了典章制度与礼乐仪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这其中,丧礼的程序与仪式也进行了明确而又详尽的规定。

周朝总共历经八百余年,这个朝代虽然早就在历史上灭亡了,但周之礼仪却得以保留了下来。拿丧礼来说,三千余年来一直在神州大地上延续发展,无论是贵族家庭,还是普通百姓。相信每一个看过《红楼梦》的读者,都会对曹雪芹笔下秦可卿那夸张的丧礼印象深刻:摆宴席,设路祭,搭彩棚,奏音乐,其奢侈与繁琐程度几乎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当然,中国乡村社会目前保存下来的丧礼,其奢华程度与《红楼梦》中秦可卿的丧礼不能相提并论,但繁文缛节的程度并没有逊色多少,要用最少整整三天的时间才能彻底完成。熟悉乡村丧葬仪式的人都应该知道:逝者何时入棺何时下葬,均有明确的规定;亲友何时祭拜何时吊唁,均有明确说法;就连直系亲属的哭泣方式与哭泣时间,都有详尽而又不可思议的程序要求。

周礼的核心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丧礼中每一项礼仪究竟代表什么意义,除了专门研究丧礼的人士与负责丧礼程序的阴阳师外,如今绝大多数农民未必能够说得清楚。但实际上,丧礼中每一项仪式都是“长幼有序”和“男尊女卑”的具体体现。如果一旦明白了其中的深刻内涵,相信在崇尚自由的当今社会,没有几个人够接受这种观念。

按照现在的继承法,各个子女均有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在封建年代,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们虽然有“诸子均分”遗产的继承权,但嫡出长子享有一定的特权。与此相对应的,既然女儿没有继承权,在丧礼方面,就要把本家族的女儿排斥出核心的位置;既然长子享有一定的特权,就要负责摔盆打幡等重要的仪式。

也就是说,在乡村的传统丧礼上,是最能体现一个家族的尊卑次序的,而这种尊卑次序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这些所谓的儒家学者对“礼崩乐坏”痛心疾首的背后,是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默认甚至赞许。中国的乡村社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是很严重的问题,但我们绝不可开历史的倒车,把治理乡村社会寄托在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上。

与城市相比,中国农村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国家统计局今年四月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大陆的13.73亿总人口中,男性是70356万人,占51.22%;女性是66993万人,占48.78%;男性比女性多3363万人。而新出生的婴儿性别比更加离谱,虽然已经连续七年下降,但仍然高达113.51(每出生100个女婴,相对应地出生113.51个男婴)。

毫无疑问,那些消失的女孩在出生之前,在娘胎里就被通过鉴定性别之后,人为地做了引产手术。一些农村家庭把妇女当成生育的工具,千万百计地要生出儿子而不是女儿来,一定程度上就与传统的丧礼有关:如果你没有儿子,就没有人给你摔盆打幡;如果没有人将来给你摔盆打幡,你活着的时候就会自觉地低人一等。于是,乡村社会的重男轻女就是这样往复循环的!

《中国妇女报》前副总编辑谢丽华女士曾写过一篇题为《她们为什么非生儿子不可?》的文章,讲诉河北沧州一对因超生被双开的夫妻的故事。那位妻子告诉谢丽华,她娘家父母没有儿子,因为没人摔盆打幡,父亲死后十天不能出殡,她们姐妹三个跪着去求爷爷告奶奶,最后一个亲戚的儿子才帮了忙,她父亲才得以入土为安。

那名妻子说,这件事对她触动太深刻了,所以结婚后就下定决心非要生一个儿子不可,她说她不能像父亲一样尸体放臭了也出不了殡。这就是所谓的传统的丧礼,把男尊女卑表现的一览无余,即使是拥有血缘关系的至亲,仅仅因为你是女性的缘故,就不能主持负责最核心的仪式。

在那篇文章中,谢丽华女士还讲诉了自己的经历,她的母亲在山东老家去世后,尽管把丧礼的程序减了又减,但核心的披麻戴孝和烧纸打幡保留了下来。“比如印纸钱,只能男人动手女人不能动手;比如送殡,只要是男孩,即便是没上学的娃娃也能走在队伍前头,我们姐儿仨都已四五十岁但也只能跟在他们后面。”谢丽华说自己“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不平等和被歧视的滋味!”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都应该继承发扬,对其中的糟粕陋俗,一定要痛下决心进行彻底的切割。逝者的丧礼仪式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丧礼的核心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是要贯穿人们每一天的日常生活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虽然是各种因素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不应该怀疑,移风易俗,淡化传统的婚丧嫁娶制度,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丧礼在乡村更具有表演的性质,已经脱离了追思逝者的原有意义。程序上安排的满满当当的丧礼仪式,无论是雇佣吹鼓手,还是请来念经队,甚至最近几年兴起的脱衣艳舞,每一项活动都需要真金白银在来做后勤保障。

办丧事的这几天,要拿最好的饭菜宴请亲朋。谁家抽什么烟,谁家喝什么酒,谁家花了多少钱,都是人们茶余饭后以及茶余饭后之外的重要谈料。抽好烟喝好酒,人们自然要竖大拇指,稍微办得寒酸一点,就要受到人们的嘲笑与讽刺。

抛开丧礼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这一核心不说,目前农村的丧礼实际上已经演化成了展示扭曲价值观的竞技场。拿我们老家来说,丧事的礼单(就是礼金数额)是要贴在最显眼的地方的,人们会围着礼单议论主家(逝者家属)是赔是赚;还要议论谁上了多少礼金,并以此进行道德批判:谁谁谁怎么没有参加?谁谁谁礼金怎么上的这么少?谁谁谁怎么这么不懂礼数?说白了,就是靠群体的力量赤裸裸地搞道德绑架!

拿我本人来说,尽管身在京城,但还是逃不出丧礼的魔咒,只要老家和我稍微沾点亲的亲属去世,就会有报丧的信息传来,而每一次我又不得不按照传统规矩,给逝者家属捎上一两百元甚至更多的礼金。

这是一种极其微妙却令当事各方痛苦不堪的事情,对于逝者家属来说,如果不给你报丧,又怕你事后挑理;如果给你报丧,则又有给你下发“罚款单”的嫌疑。而站在亲友的角度,如果不去吊唁,恐怕被指失了礼数遭人笑话;如果前去祭拜,往往又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白白花去一笔不菲的费用。很多人甚至无可奈何地自嘲,只有等自己的父母去世了才能赚回来了!

吊诡的是,在乡村社会,你家葬礼举行的隆重不隆重大家都拿眼睛盯是看,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则似乎无人关心。巨额的丧礼费用,已成农民的沉重负担之一,与结婚费用、治病费用并列压垮农民脊梁的三座大山。毫不夸张地说,互相攀比而又水涨船高的丧礼花费,已经影响到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厚养薄葬,厚养薄葬,厚养薄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厚养薄葬才是子女孝顺父母的唯一正途。那些劳民伤财的花架子程序,与孝顺的真谛毫不相关!

除了“男女平等”这一宣传口号,中国在普及推广性别平等方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一般农民而言,对于基层政府而言,他们或许对丧礼中歧视压迫妇女的仪式与内涵并没有多少切肤之痛,但他们对丧礼中的过度开支一定感受到了。

联名信中说:“在穷乡僻壤中保留下来的传统丧葬礼仪,堪称礼乐文明遥远的绝响,值得每个炎黄子孙珍惜。”可是,如果你到农村走一遭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对丧礼早就深恶痛绝,对于政府精简丧礼程序是举双手赞成的。只不过,他们之所以大操大办,无非是置身于这种文化当中,硬着头皮迎合所谓的传统罢了。

这些儒家学者声称,在乡村丧礼上,孝子贤孙清早起床后,在唢呐声中绕行村庄一周,代表逝者向碰到的每位邻居致谢,有利于培养乡民的友情。震耳欲聋的吹打声是否有生产噪音扰民的嫌疑姑且不论,恐怕雇一个鼓匠班子就不是一笔小的开支。况且,培养乡村的良好氛围,有一万种方式,何必拘泥于这种形式?

观察基层政府的改革举措,主要是下发文件取消家庭办丧,取消吹鼓手,取消丧礼宴席,把“三天丧”改成“一天丧”,总而言之,就是简化丧礼程序,减轻丧礼花费。政府有没有权力干预民众的私人生活历来有争议,我不想探讨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传统丧礼与自由平等相悖,早就到了应该落幕的时刻了!

说到政府把“三天丧”改成“一天丧”,儒家学者就此批评道:“强行在乡村推行一天丧期,连远方工作的亲人都来不及回家见最后一面;父母去世后尸骨未寒就要拉出去火化,情何以堪?”还是以我老家为例,老人去世之后,装有遗体的棺木要在灵堂内放置或五天或七天或九天或十一天,但重要的祭拜仪式,要在包括出殡这天在内的三天内举行。由此推测,“一天丧”应该只是把三天的仪式缩短至一天,而不是一天之内就要出殡下葬。

这些儒家学者把丧礼摆在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认为当前乡村面临着严重的秩序紊乱和道德失范,只有复兴传统丧礼才能维系乡村的长期和平稳定。乡村社会真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了吗?对于这种危言耸听的说辞,我不想再多做批判,只想用晚清大改革家李鸿章的一句名言来给本文画上句号——若旧法能强国,吾国早已强矣!

(作者系女权主义时评作者,精卫鸟女性文化评论机构主笔,著有《另一种美》,新浪微博@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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