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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铳”老人们的刑期

澎湃新闻记者 明鹊
2021-11-26 13: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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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的张自强成天郁郁寡欢,怀疑自己活不过三年。

9月29日,他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三年缓刑。此后每个月初,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会上门,让他签字,以确保他进行了社区矫正。

此前,张自强是村里有名的放铳老手艺人。在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放铳曾是白喜事的标配。伴随着唢呐声、鞭炮声和哭泣声,黑色的粉末冲出铁铳,“嘭”的一声,在空气中爆炸,散发出一缕缕青烟。

十几年前,因身体原因,张自强逐渐放弃了这门手艺,剩下5.55公斤放铳用的材料“硝”,随意堆放在家里楼梯的角落——一种自制的黑色粉末,后被鉴定为黑火药,那还是七八年前配制的。

张自强没有料到,正是这5.55公斤“硝”,后来成为了他的罪证。

在这片土地上,放铳的习俗至少存在了上百年。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考虑到爆炸的隐患,这种习俗慢慢被抛弃。但在距株洲市50公里的龙潭镇,以及更近的淦田镇,村里办丧事、接“老爷”,一直保留着放铳的传统。放铳的老人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私自制造“硝”违反了法律。

直到今年秋天,包括张自强在内的五六位放铳老人,因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被一一判刑。

11月初,龙潭镇的夜晚。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明鹊 图

“罪证”

在龙潭镇文家村,张自强的家在一座山的脚下。每个清晨和傍晚,他坐在家门口,盯着近处的稻田和远处的群山。

十几年前,张自强患支气管炎后,几乎就没有再走出过家门。

偶尔,有村里的老人会来家里玩;节假日时,媳妇带着孙子孙女回来看他们;但大部分时候,只有他跟妻子在家里。

张自强的家。

7月20日深夜,张自强在屋里看电视时,家里突然来了三个民警,说有人举报他私藏黑火药。

张自强很疑惑,问黑火药是什么。对方告诉他,就是他以前放铳用的“硝”。

他这才想起来,家里确实还剩一些“硝”,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了。张自强记不清是自己配制的,还是别人用剩放在他家里的。它们被装在塑料瓶里,大约七八瓶,堆放在楼梯的角落里。

很快,它们被翻了出来,总共5.55公斤。

张自强说,民警告诉他,不会有什么事,只是按例调查。他便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对方。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张自强十多年前是放铳手艺人,国家后来禁止制作黑火药,张自强因身体不好,也不再制作黑火药。七八年前,妻子陈翠花发现,家里还剩一些硝酸钾、硫磺和木炭,认为放着也是浪费,于是在张自强的指导下将其制成了黑火药。

11月初,张自强解释,妻子其实不会制作“硝”(即黑火药),这些“硝”只有他会制作。当天晚上,民警说要带他去派出所做笔录时,妻子担心他身体受不了,于是主动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他患支气管炎、肺气肿,十多年没出过家门了,去不了派出所。”陈翠花说。

72岁的陈翠花走路气喘,而且晕车。当天,儿子张坤正好在村里值班,他接到电话后,立即赶了回来。几年前,张坤为了照顾父母,从株洲市回到村里,成为了一名村干部。

当天晚上,张坤骑摩托车载着母亲,去了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陈翠花记得,她做了一个晚上的笔录,第二天清晨,她看见丈夫坐在家门口等她。

张自强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他没想到,此后,妻子又几次被叫去派出所做笔录。

9月29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到他家里开庭,并现场下达了判决:张自强和妻子陈翠花违反爆炸物管理规定,私自制造黑火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张自强不理解,去年,村里有一放铳老人过世,老人儿子不会放铳,觉得这些东西不安全,打电话给本地派出所,让他们把家里的鸟铳、“硝”和铁铳一并收走。张自强记得,派出所民警来了后,只收了鸟铳,还说“硝”和铁铳没有危险。

这名老人的儿子回忆,民警开始不收“硝”和铁铳,在他的坚持下,最后才把它们都带走了。

传统与陋习

1948年9月,张自强出生在文家村。

这个偏僻的村子,距龙潭镇六七公里,村民出行主要靠摩托车。它此前属于株洲县。2018年,株洲县撤县设区,改为株洲市渌口区。从渌口城区到龙潭镇,约50公里,山路弯弯,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放铳这种习俗,就根植于这块土地。

解放前,张自强的父亲就帮人放铳。他六岁那一年,父亲因病过世,十六岁的大哥早已学会了放铳。那时候,村里的人热衷于放铳,十个家庭,八个有铳。过年、接“老爷”、清明扫墓、办红白喜事,村里的人都习惯放铳。“嘭嘭”的声响,增添了热闹气氛,“也扫除了霉运。”

举行接“老爷”仪式的易氏傩庙。

张自强记得,小的时候,两个姑姑结婚,新郎都带着铁铳来,接上新娘后,一路放铳回去。

铁铳有七八斤重,是一个约50厘米长的圆筒。圆筒直径约5厘米,中间有四个或者五个圆孔,从顶部通到底部,里面用来装“硝”——一种由硝酸钾、硫磺和木炭屑以一定比例配置而成的黑色粉末。

有四个孔的铁铳。

小的时候,张自强经常看见大哥把“硝”装进圆孔,再用泥土或者小石子把它们密封、压紧,在底部的一个小孔上插一根引子——一条细长的杉木条。准备好了后,大哥一只手抓着铁铳,一只手点燃杉木条,只见“硝”瞬间从圆孔中飞了出去,“嘭”地发出一声巨响。

每次,张自强又蹦又跳,躲得老远。大哥告诉他,张开嘴,就不会伤耳了。他试了试,果真不伤耳了。

张自强喜欢放铳,觉得它很神奇:一个小小的铁铳,发出的声响,竟然能响彻整个村庄,比鞭炮声音更大。

17岁那一年,他跟大哥学会了放铳,那时母亲也过世了。慢慢地,他把放铳当成了一门手艺、一种营生,偶尔能收取一点微薄的工钱。张自强结婚生子后,又跟大哥学会了配制“硝”。这种手艺一般不能外传。

他“硝”制得好,放的铳声音洪大,大家争相请他去放铳,甚至有其他放铳人来买他的“硝”。

早些年,张自强去供销社买硝酸钾和硫磺,带回家自己配制“硝”。后来,供销社取消了,他到隔壁攸县的“硝”厂买,对方直接送货过来。

即便如此,放铳也只是一份兼职,一年最多放八九次。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张自强是村里的保管员,经常要帮村民晒稻谷。1973年,女儿出生(40岁时过世),接着儿子张坤出生。改革开放后,两个孩子大了一些,他又成了村里的队长,当了十年。

张自强称,这些年他放铳从未被镇政府或者村干部禁止。

事实上,2000年以后,放铳不像以前那么流行了,但大家办白喜事,接“老爷”依旧喜欢放铳。彼时,村民手头宽裕了,放铳的量反而更大了,一次会放二十、三十斤“硝”。张自强记得,他最后一次帮人放铳,放了三天,二十斤“硝”,拿到三十几块的工钱。

他放铳三十几年,直到十几年前,他生病抓不住铁铳,就再也没有放过铳了。

对于古稀之年的张自强来说,放铳就是传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也是刻入他骨髓的东西。他担心这门手艺失传,想教儿子放铳,但对方不愿意学,一溜烟地跑了。不过,对于镇上的一些年轻人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放铳慢慢变成了一种陋习。

11月初,龙潭镇一位镇干部对澎湃新闻说,放铳不时会炸伤人,早就应该取消和禁止。

一位三十多岁的村民记得,十几年前,他外公死的时候,请人来家里放铳。放铳人不小心炸伤了手,缝了三十多针。

存“硝”与买“硝”

张自强记得,十几年前,隔壁淦田镇一位姓罗的放铳人,曾到他家里买过“硝”。

那是罗家宝的父亲。2003年,父亲过世后,47岁的罗家宝接替他,继续在村里接“老爷”的仪式中放铳——一支十几人的队伍捧着老爷雕像,敲锣打鼓,一路放着铳,“浩浩荡荡”地去村民家中祈福、还愿。罗家宝说,村里每年举行一次接“老爷”仪式,从大年初一到初五,他要放20斤的“硝”,才能拿到一千多块的工钱。

淦田镇靠近渌口区,这里放铳主要是为了接“老爷”,办白喜事鲜少有人再放铳了。

不过,在一些村民眼里,罗家父子放铳五十多年,却没有给罗家带来好运。

29年前的秋天,罗家宝和妻子搞抢收时,两个儿子,一个六岁,一个八岁,在家门口的水塘里双双意外淹死。那个时候,罗家宝和妻子都还年轻,三十多岁,但因妻子做了结扎手术,他们无法再生育小孩。

从此,夫妻俩相依为命,这个家也陷入了无尽的孤寂与悲伤。

多年以后,门口那个水塘早已经干涸,他们却还不时地想去看看,仿佛能看到两个儿子的影子。

“那里,就是那里,它原来是一个水塘。”11月2日,罗家宝手指着不远的地面说。它旁边如今长满了灌木丛。

罗家宝说完,走进家边上的小土屋,把烧红的铁拿了出来,一语不发,“砰砰”地打起铁来。这几年,来找他打铁的人越来越少,一个月都赚不到几个钱;而放铳从原来一天几十块,涨到了一天几百块工钱。

事实上,此前很长一段时间,罗家宝不愿接替父亲,因为他觉得放铳不安全。一直到父亲死后,为了补贴生活,他不得不捡起了这门手艺。

罗家宝上过几年小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年轻的时候,他也曾外出打零工,去过湖南张家界、益阳、怀化等。年纪大了后,他回家靠种地、放铳,以及帮人打铁维持生活。六十岁后,他成为村里的五保户,每个月有四百块钱的补贴。

这些年,村里接“老爷”的人越来越多,罗家宝放铳也越来越顺手了。

2019年年底,罗家宝到龙潭镇砖桥村彭友发家买了20斤“硝”。他没想到,一场疫情袭来,村里取消了接“老爷”活动。第二年底,他又照例去彭家买了20斤“硝”。今年年初,接“老爷”仪式只进行了一天,又因疫情管控被迫停止。

罗家宝回家后,把剩下的30多斤“硝”装进了16个塑料瓶里,放在自家厨房的阁楼上。

7月20日中午,几个民警突然而至。

罗家宝记得,他那时在邻村帮人干活,接到妻子的电话后,立即赶往家里。回到家里,他看见16瓶“硝”、两把铳,以及引线,全部摆在家门口。民警告诉他,这种“硝”是黑火药,制造和储存黑火药都是违法的。

罗家宝吓坏了,老老实实地交代,这些“硝”是从隔壁镇彭友发家里买来的。

当天傍晚,三个民警驱车前往彭友发家,找到了58.585公斤“硝”,8把铳,以及若干条引线。彭友发承认,他卖给罗家宝40斤“硝”,一共获利560元。

此后,彭友发几次被带去派出所做笔录,接着又陆续收到了司法文书。

9月28日,几个案子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其中,彭友发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有人看到,彭友发的儿子哭得稀里哗啦。

罗家宝说,他的案子没有开庭审理,判了三年缓刑。10月底,他到淦田镇政府提交材料,想要上诉。

提起彭友发,罗家宝感到内疚,他说:“我只是实话实说,不知道会判刑,他(彭友发)还被判得这么重。”

11月2日,罗家宝在小屋子里打铁。

11月3日,罗家宝的妻子在家门口补拖鞋。

执法与普法

9月30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因“白喜事”放铳,制造、买卖、储存黑火药获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文章,里面列举的案例有张自强夫妇、彭友发,以及八十多岁的陈肖和其儿子。

几人之中,陈肖父子最早被公安调查。今年六月底,陈肖的妻子李莫在家里卖废品时,丢失了三百块钱。她立即报了案。李莫记得,几个民警来了家里后,盯着晒在她家门口的“硝”问“这是什么”。她告诉对方,这是村里用来放铳的“硝”,由硝酸钾、硫磺和木炭屑配制而成。

李莫没有想到,丢失的钱没有找回来,却引发了警方的调查。

半个月后,几个民警又来了,他们问陈肖家里有没有“硝”。很快,81岁的陈肖被带去了派出所调查,一同被带走的还有他53岁的大儿子,对方曾帮父亲托运“硝”。

9月28日,父子俩均被判三年缓刑。

陈肖女儿称,法院方面曾私下回复她,放铳并不违法,私自制造黑火药才违法。“但这个放铳,你不制造黑火药,那你放什么呢?”

很长一段时间,李莫觉得愧疚,认为是因为自己报案,才引来了民警调查,导致丈夫和儿子被判刑。她说:“村里还有其他四五个放铳人,为什么他们不被调查判刑?”

他们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除了大儿子在老家,二儿子和小女儿定居在城市。如今,几个孙子、孙女,以及外孙,不是研究生,就是准大学生。夫妻俩不知道怎么跟女婿、媳妇,以及孙辈们交代。

陈肖问记者:“这个事,会不会影响孙子?他们考公务员、老师会不会有影响?”

11月2日,陈肖拿着坏掉了的铁铳给记者看。

自放铳人被判刑后,龙潭镇上传得沸沸扬扬,再也没有人敢放铳了。一些村民介绍,早在十几年前,龙潭镇不准私藏鸟铳(可用来打鸟,类似枪),当时派出所下文,合同乡政府、村干部,到每家每户收缴了鸟铳。但这次执法行动前,既没有下文,也没有通知。

龙潭镇镇政府分管政法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镇政府无权收缴这些“硝”和铳,执法权在公安。他们曾做过宣传和引导,每年抓安全生产,贴告示,要求村民不准私藏枪支弹药。

另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称,“谁执法,谁普法。”

对此,渌口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放铳人,家里有上百斤的黑火药,对社会危害很大,且国家张贴的公告不止一次了。“如果发生事故,他们会不会怪我们不去查处,怪我们办案不力?”

事实上,近年网上不时有放铳人被判刑的新闻,但村民很难改变旧习俗。陈家父子和罗家宝被调查后,三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分别帮他们出示了证明,证明其黑火药是用于民间习俗放铳。

8月12日,村委会给陈肖儿子开的证明。

11月初,张自强说,他之前不知道“硝”就是黑火药,是非法爆炸物。他想要上诉,找不到律师,又不知道怎么上诉,最后只得作罢。

11月初,砖桥村有人过世,家属请人放气铳。

龙潭镇镇政府关于放铳做的劝导宣传工作。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黄霁洁
    图片编辑:胡梦埼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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