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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家庭暴力》:打破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
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务事,而是事关所有的人。
《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暴”的话题从未冷却,但仍有受害者遭受着暴力伤害。家,不应成为暴力的温床,家暴,也不只是家务事。
家庭通常被认为是相对安全的地方,是避风港,也是充满互相关爱和温暖的场所,但是,家庭也经常是暴力与虐待的来源。绝大多数的家庭暴力发生在紧闭的门背后,因此,它并没有引起社会的特别注意,也没有成为统计数字的一部分。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常见吗?只有对身体造成伤害才是家庭暴力吗?哪些人可能会成为潜在的施暴者?被家暴了,受害者该如何自救与求助?社会系统该如何发挥作用?
近日,在陆家嘴读书会上,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博导、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谢斌,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师、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博士薛红,共同就《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一书,对以上相关议题进行了探讨。《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用专业科学的手段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范围与影响,以及如何预防与治疗等。
谢斌(中)与薛红(右)对谈
家庭暴力并不少见,相关研究却较匮乏
家暴真的离我们很远吗?这个问题答案不一,但是就现有调查数据而言,从全球范围内看,家庭暴力现象并不少见,并且呈上升趋势。谢斌介绍:“美国2021年初的一项报告显示,由于新冠疫情居家令的影响,美国家庭暴力案件至少增长了8.1%。法国全国范围封锁开始以来,巴黎警方接到的家庭暴力报告上升了36%,法国其他地区上升了32%。黎巴嫩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女性拨打家暴求助热线的数量,比2019年同期增加了1倍。在澳大利亚,在线搜索‘家暴援助’的点击量,增长近75%,达到5年来的最高水平。英国《金融时报》网站2020年8月一篇文章,将家暴称为新冠伴生的‘邪恶孪生兄弟’”。而根据全国妇联的两次抽样调查,2000年的结果显示,全国29.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2010年的调查发现,婚姻生活中24.7%遭遇各种形式的家暴,其中5.5%涉及明确的肢体暴力。
那么,相关的研究情况如何?以医学领域为例,PubMed(医学领域的英文文献数据库)上,以“family violence”(家庭暴力)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57000多篇文章。最早的一篇发表于1947年,自1947年以来,基本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最近二三十年,突破1000篇文章的年份是在1994年, 2009年突破了2000篇,到了2020年直接突破了3000篇。此外,在PubMed上搜索“domestic violence”也有50000余篇文章。
而与此同时,国内相关研究却较为匮乏。以知网为例,搜索关键词“家庭暴力”,一共有接近30000条研究报告。按年度来看,最早有关家庭暴力的文章发表于1981年,只有一篇;1993年达到了两位数;突破三位数是在2000年,304篇;突破四位数是2005年。到了2010年以后,基本上每年维持在1600篇左右。2016年有2300多篇,2017年2000多篇。
“这两年研究报告的增加,可能就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在2015年底通过,2016年正式实施的。所以说,这部法律推动了相关研究。但是在这两年之后,又基本上恢复到每年1600多篇的水平。所以,从总体上来看,中国在家庭暴力领域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当然,除了关注程度不够,也有可能是真的没有这么多家庭暴力发生。”谢斌说。
施暴者的“画像”
施暴者的“画像”
在现场,谢斌教授还为读者们描绘了一些施暴者的“画像”。
首先,是对儿童施虐的父母。他们可能正处于以下环境或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和环境有关系的因素,包括处于失业或兼职环境,面临养育压力、个人困扰,比如说工作不顺,和同事之间有矛盾,或者说这段时间正好工作压力非常大;还包括处于焦虑的状态,是低龄父母或单身父母,缺少社会支持,等等。第二,和个人个性有关系。比如,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抽象思维能力不足、缺乏共情能力、人比较刻板、适应性差、愤怒控制有问题等等。第三,与精神障碍有关。比如,施暴者有物质滥用、吸毒或酒精滥用的情况。处于抑郁症患病期或患有其他的心理疾病,尤其是有人格障碍的,也有可能成为施暴者。另外,如果自身成长于不良环境,比如说自己和父母本身关系不良,或者成长于一个混乱的家庭环境,自身有童年受虐经历,等等。如果以上这些条件中的很多情况都符合,那么,这个人施虐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是亲密关系中的男性施暴者。他们同样也有很多缺陷,包括喜欢施虐,或者本身比较严格、冷漠、容易焦虑、愤怒、嫉妒、喜怒无常、大男子主义、喜欢控制、不自信、冲动、缺少共情、自我为中心、自我形象差、经常压抑自己的情绪、缺乏自制力、胆小但有侵略性、具有情感依赖、执迷于阳刚之气、解决问题能力差、排斥亲密关系等等。如果存在以上这些问题的话,那么在亲密关系当中成为男性施暴者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还有其他一些特征与亲密关系施暴者有关,比如说在施暴者的成长过程中有童年虐待史,经常暴露于父母间的暴力行为,语言沟通能力差,人际交往差;在亲密关系中智力方面处于劣势、配偶或恋人的智商比他高,或者处理问题的能力比他强,容易形成自卑感;酒精和毒品滥用;面临压力,尤其是男性性别角色方面存在压力,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施暴行为;情绪波动;创伤,尤其是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病史;还有就是一些生物学、遗传学缺陷,比如说大脑结构异常、功能异常,男性之所以经常有暴力,因为男性大脑和女性不一样,相对来说更容易攻击;人格障碍及其他的障碍:有研究表明,88%的施暴者可以归为某一类型的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最常见的可能就是物质依赖,尤其是酒精和毒品的滥用,或者人格障碍。这一比例非常高。
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既往暴力行为史。谢斌教授的团队做过研究,预测一个人是否会出现暴力攻击行为,最好的指标,或者说最有价值的指标,就是既往暴力行为。如果一个人过去出现过暴力行为,那么,基本上可以判定这个人以后还会出现暴力行为。
谢斌教授强调:“对于与暴力行为相关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要进行全面评估,不能抓住一个画像里面的某一点,或者只抓住一个片段,就进行定性。可能有的因素联系更加密切,有些因素联系比较弱一些,但是总体上要把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组合起来进行综合性判断,才能认定这个人是不是施暴者。”
家庭暴力的几种形态
有关家暴的几个误区
对于家庭暴力,公众往往会有一些误区。比如,家暴并不常见,家庭暴力有时是“真的失控,难以避免”等。谢斌提醒,其实有关家暴的一些误区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家庭暴力并不常见。实际上,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约有3000人死亡,但同年有2387人被家人、男友或女友杀害,且每年死于亲密关系谋杀的人数都差不多达到这一数量。更不用说,随着相关研究的增加,家暴也会越来越多地被发现。
第二,受虐的女性有“受虐”倾向。我们应该明白,没有人应该被打,没有人会“想要暴力”;施暴者应该对施虐行为负责,而不是受害者。
第三,家庭暴力有时是“真的失控,难以避免”。反过来想一想,当一个陌生人袭击某人时,社会肯定不允许将攻击者的行为解释为暂时性失控、生活不顺或工作压力需要释放,那么,为什么在家里打伴侣、打小孩会被认为是可以原谅的、是暂时的失控呢?
第四,轻微的家庭暴力是微不足道的,也无关紧要。事实上,亲人之间相互推搡、偶尔撕打,暗示着他们支持使用暴力解决分歧的方式。此外,情感虐待的严重程度并非总是比身体虐待的低。多数受虐者认为,其承受的心理创伤远比身体创伤更严重。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有关家暴的误区值得我们关注。例如,认为受虐的儿童定会成为施暴的伴侣或父母;酒精和毒品是导致家庭暴力的真正原因;声称被约会强奸的妇女,是在“撒谎”或“自作自受”,或许“这正是她们想要的”;等等。
帮助家暴受害者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反家暴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重视家暴问题、反家暴的同时,谢斌和薛红在讨论中提出了几个需要大众注意的问题。
一是家暴概念或范围的扩大化。在不了解家庭暴力之前,很多人认为某些行为并不算家暴,没有引起重视。而在了解了家暴以后,尤其是在国外,很多媒体、社会组织进行大量宣传或科普以后,又容易将任何一种可疑的行为都纳入家暴范围。这其实是扩大了家暴的范围,并不一定有利于反家暴和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例如,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有时候适当的管教是必要的,不能把所有的教育手段都简单粗暴地归类为家暴。
二是,高估家庭的作用,让原生家庭来背负责任,容易造成二次创伤和原生家庭焦虑,这一点也需要警惕。此外,一些精神操控的虐待和暴力性质被忽视了。在情感PUA中,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隐私权,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主张民事赔偿,更进一步还可能构成侮辱、诽谤、诈骗罪;主观上具有伤害或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引诱、怂恿、欺骗、教唆、帮助等严重行为,足以影响、操纵自残自杀者意志的,可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这些其实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对于儿童的忽视和心理虐待,同胞之间的暴力,恋人间的暴力(包括PUA、同性伴侣间暴力),女性对男性的暴力,老人忽视或经济剥夺,这些都是容易被忽视、需要社会重视的问题。
东亚地区的家暴发生情况
反家暴依然困难
尽管有《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出台,司法、警方、妇联、公益机构等部门和组织致力于反家暴,但反家暴依然很困难。
反家暴到底有多困难?薛红提到,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2016年北京某反家暴公益机构对一名受害女性,完整实施了庇护、社工服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及延伸性服务,但一周以后,当事人又回到丈夫身边。
不同的学科和理论从不同角度都对此类现象进行过解释。例如,心理学上有“受虐妇女综合征”“习得性无助”“依恋理论”等;社会学讲 “资源权力不平等”“家庭系统论”“文化模式”等。但反家暴不是某一个部门或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也不是单一维度的行动可以解决的,需要多方位的联合行动策略,即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指个人维持社会认同,接受情绪上和物质上的协助,获取服务和消息及辟建人际关系的管道。它涵盖正式系统和非正式系统。正式系统包括社区、单位、团体、机构。非正式系统包括家人、朋友、亲戚、邻里等。所以,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份子,当发现虐待儿童现象,夫妻中的一方被家暴,目睹老人被虐待等,我们都不该袖手旁观。
此外,处理家庭暴力还需要预防和干预并举。目前,很多研究都侧重于对家庭暴力的干预,预防方面还比较欠缺,这是社会需要进一步重视的地方。
在紧闭的门背后,家庭暴力有时难以被发现,但这并不代表它不存在。打破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加强预防与干预家暴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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