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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土地确权已完成60%,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1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出席并介绍《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中央部署开展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进一步夯实了制度的根基。
韩长赋强调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这是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的政策方针,也是土地流转经营的魂。
他指出当前社会有一种错误说法: “中国的土地完全属于国有”。韩长赋表示:“实际上,农村土地只有10%是国家的,这些属于国家的土地是以国有农垦的形式存在,除此之外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三权分置意见》中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农民意愿,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因地制宜。完善“三权分置”的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韩长赋指出,当前中国有2.3亿农户,共有7000万农户进行了土地经营权的转移,这其中整体达到30%,沿海发达地区流转率达到了50%。全国共有270万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正在从农民手中得到土地的经营权,并进行农业经营活动。这将有力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行,这是我们愿意鼓励的方向。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限制农民土地流转,应该健全集体所有制监督机制,增强民主意识,防止少数人从中获利。”韩长赋强调。
韩长赋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当前的确权工作已经完成7.5亿亩,完成整体确权工作的60%。农民完成土地确权之后,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如果农民进城务工,有退出土地承包权的意愿,也可以有赏转让,尽管这样的农民占很少部分,政策上同时在探索有偿退出机制。
对于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个人或者公司,《三权分置意见》同样提出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韩长赋表示,尽管当前政策鼓励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但是考虑到当前部分农产品价格较低的情况,预计短时间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速度有可能会放缓,部分土地经营权人在经营土地的过程中由于价格下行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外来投资人比较审慎。
“《三权分置意见》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韩长赋强调。“不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情况如何,政府不会出面推进,以农民意愿为主,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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