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生产不合格食品,广州渔夫堡等三家企业被广东食药监局处罚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1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1-3
《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119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为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钙(以Ca计)不合格;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维生素D3不合格。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为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顺丰优选(网站)销售的标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州桂圆肉,霉菌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2016年4月20日,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批号:141201,规格型号:5g/袋,生产日期:2014年12月01日)批次产品生产12000袋,共计60公斤,货值金额2386.22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执法人员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企业自查发现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为投料量不均匀。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2016年4月22日企业提出复检,复检结果为不合格。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21日,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386.22元并处该批“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货值金额2倍的4772.4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2016年4月19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广州渔夫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批号:509224002A,规格型号:1g/粒,生产日期:2015.09.05)为该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产品生产3000瓶(100g/瓶),共计300公斤,货值金额16500元,销售2997瓶,留样3瓶。执法人员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截止至2016年7月,共召回不合格产品1480瓶。经企业自查发现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为维生素D3易降解。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2016年4月26日企业提出复检,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日,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343.5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渔夫堡牌钙加维D软胶囊1480瓶并处115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2016年5月31日,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2016年1月10日共生产高州桂圆肉(规格型号:180克/包;生产日期:2016-01-10 )352包,已于1月27日全部销售给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召回通知书》。
(二)2016年6月15日,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发布了《产品召回声明》,并于6月30日将召回的192袋该批次货物封存在该公司仓库。通过对生产流程各环节的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包装物料处理不当。
(三)2016年7月18日,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400.00元并处5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题为《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1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