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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警车大桥上占车道测速引质疑,汉寿警方:合法但有瑕疵
11月2日下午,湖南常德汉寿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桥上测速是否违规”称,此处为车载雷达移动测速路段,“实施测速程序合法”,但存在瑕疵:值勤民警未按规定着装。
此前在11月1日,两段质疑湖南常德汉寿县交警大队执法涉嫌违规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争议。
视频中,一辆警车停放在汉寿县沅水大桥一侧车道上进行测速执法,拍摄者质疑其违规测速,而车中一位工作人员身着红衣,始终将报纸遮住面部,并未做任何回应。
两段视频
上述视频中,拍摄者反映,汉寿县交警大队在沅水大桥的混合车道停放警车进行测速,涉嫌违规。第一段视频显示,汉寿县沅水大桥为双向四车道,其中两条快速车道,两条为混合车道。在一侧的混合车道位置上,停放有一辆车牌号为"湘J9526警"的警车,该警车驾驶室位置的挡风玻璃上用一个公文包遮住,副驾驶位置上放有一个移动测速机器。该市民在视频中称,该警车长年累月在此停放,进行测速。
第二段视频显示,警车中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用报纸遮住面部。当该市民绕到汽车后座部位进行拍摄时,该工作人员再次用报纸遮挡面部,并摇上车窗。
沅水大桥混合车道位置上,停放有一辆车牌号为湘J9526警的警车。“合法但有瑕疵”
11月2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联系汉寿县交警大队询问此事,该处工作人员称此事已交由常德市公安局处理。
11月2日下午,汉寿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此事的情况通报称,为了降速防控事故,汉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沅水大桥定为车载雷达移动测速路段,且在大桥南、北两端设置了规范的雷达测速提示标志,“实施测速程序合法”。
该通报阐明了该行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同时,该通报称汉寿县交警在被拍摄的视频中也存在执法瑕疵:一是值勤民警未按规定着装;二是值勤民警在遇到群众质疑时,未依法依规现场予以公开直接回复。
对网友针对将测速车辆停放在大桥混合车道上是否合理的质疑,该通报并未作出答复。
警车内工作人员以报纸遮挡面部。桥上测速之争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关于汉寿县沅水大桥的限速标志和电子测速点位置相关问题的反映已不止一次。
早在2012年8月,有市民在湖南红网反映,其行驶至沅水大桥时,被电子监控检测到超速,遂提出“电子测速也没有任何提示,是不是存在违规设置?”的质疑。
2012年9月3日,汉寿县县长热线在红网回复称,汉寿县沅水大桥竣工通车后,由于路宽且直而交通事故频发,汉寿县交警大队呈请省交警总队批准,汉寿县沅水大桥限时速70km,并在桥的南北两端设有限速标志,同时还批准了限速区内实施移动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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