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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宣判,上海徐汇公证处提供证据公证支持
澎湃新闻记者邓玲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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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一审宣判,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而这个集体诉讼案的背后,完成诉讼证据固定的正是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
11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了解到,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往往涉案投资者人数众多,案件专业化程度高,案情复杂。在康美药业诉讼案中,就有超过5万名投资者参与维权。这些投资者“散户”,投资金额可能不高,却遍布全国各地,索赔的对象是曾经千亿市值的上市公司“巨无霸”,无论从维权成本、维权专业要求、维权时间周期上,单靠个人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有心无力。
上海市司法局介绍,2021年4月,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特别代表人参加诉讼。按照最高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除了投资者人数五十人以上的要求外,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要求原告提交“证明证券侵权事实的初步证据”。
如何取得并固定证据?成为了当务之急。收到特别代表人的公证需求电话后,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当即指派知识产权部公证员跟进对接,当天对涉及康美药业涉嫌虚假陈述及宣传的相关网页文章、百度指数和微信公众号文章进行证据固定,及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并加急出具了公证书。
完成取证后,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始终关注着案情发展。
责任编辑:高文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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