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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人法”本月正式实施,鼓励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2016年11月1日起,《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
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明确紧急救护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鼓励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条例》将院前急救、院内急救以及社会急救均纳入适用范围,这在全国各省市急救医疗立法中尚属首次。
对此,专家提出,中国公民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并鼓励普通市民学习急救技能。
《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心脏性猝死急救成功率的提升。东方IC 资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多方采访获悉,上海市民可以登录上海红十字会网站报名急救培训课程,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也常年开展初级急救培训,主要针对学校、社区、企业等,个人也可以自愿参加,此外当前已经有不少医院发起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市民只要拨打电话咨询即可获取最新消息。
有望提高心脏性猝死成功率
“我国心脏性猝死发生率约为0.04%,发生率低于欧美国家,但以中国13亿人口来推算,我国心脏性猝死每年总人数为54.4万人,位居全球各国之首。然而,国外发达国家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在7-10%左右,而中国仅为1-2%。”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朱勤忠认为,《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心脏性猝死急救成功率。
近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朱勤忠认为,《条例》的实施消除了施救人的后顾之忧,“像类似的急救条例不是全国都有,但也不止上海独有。然而,上海率先提出对社会急救免责。”
朱勤忠表示,央视一项网络调查显示,不懂急救知识的网民,七成以上人会选择拨打120,而不是贸然出手相助;然而懂急救知识的网民在遇到他人意外时,也只有36.8%的人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如果有“急救免责”的法律保护,毫不犹豫去救人的比例从原来的36.8%上升到了93.9%。
“突发身体不适的几分钟内抢救最为有效和必要,以心脏骤停为例,心脏骤停发生后的4分钟为抢救的最佳时机,也被称为黄金4分钟,在这4分钟内如果实施心肺复苏,病人的生命是很有可能被挽回的,然而大多数120急救车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如果在事发现场的目击者能够实施抢救,悲剧将很有可能被避免。”朱勤忠说。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对紧急现场救护规定三种情形:1.市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电话进行急救呼叫,可以在“120”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2.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3.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朱勤忠表示,《条例》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奖励等形式,支持和引导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专家鼓励市民参加专业急救培训
朱勤忠表示,鼓励好心人去救援,同时也需要好心人会救援,这也是对被救者负责。然而,中国公民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调查显示,拥有急救证书的人不到5%。但他同时认为,急救培训并不难,花费时间也并不长。
《条例》出台后,朱勤忠鼓励普通市民学习急救技能,尤其是心肺复苏术以及自动体外除颤仪(下称AED)的操作技能,以及止血、包扎等技能,“AED可以使心肺复苏成功率提高2-3倍,非专业救护者30分钟就可学会,受过训练的人5分钟内使用AED对心脏骤停患者实施电击除颤,可使院前急救生存率提高49%。”
上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孙大红表示,“好人法”的实施离不开急救技能的培训,更离不开医疗急救设备的普及。
据上海市红十字会统计显示,自2015年该部门启动试点设置AED项目以来,已累计接受各类爱心企业捐赠达282台,目前上海红十字系统已在轨道交通站、浦东国际机场、购物中心、写字楼、养老机构、体育场等地设置AED共计575台,同时对设置单位进行AED操作培训达5223人次,2016年累计开展AED操作培训达3万余人。
“从目前上海情况来看,作为重要急救设备之一的AED在上海的普及程度仍然不高,而当前学校、公告场所等AED设备也主要来源于捐赠,几大区中除了浦东新区数量较多拥有200台,其他区仍然不够。”
除了急救设备,当前不少二三级医疗机构开展针对公众的急救技能的培训。普通市民可以登录上海红十字会网站报名急救培训课程,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也常年开展初级急救培训,主要针对学校、社区、企业等,个人也可以自愿参加,此外当前已经有不少医院发起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市民只要拨打电话咨询即可获取最新消息。
如上海市第一人民创伤中心医生发起的急救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遛健康”可以报名参加应急培训;瑞金医院也开设了针对市民包括学生在内的急救培训班,相关人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均可获得相应证书;同济大学附属天佑医院近日也发起面向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专场急救培训,其中包括上海火车站、大众出租、巴士公交等单位,培训的主要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操作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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