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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县长忏悔:为提前向行贿者兑付优惠,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21-11-24 12: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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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背市场需求建立五星级酒店,我支持了;在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举步维艰的背景下,给予优厚的扶持政策,我给予了;在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下,提前兑付优惠政策,我操作了……其结果,无疑是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写下这篇忏悔书的是曾任四川省安岳县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的邹明勇。他已于2021年6月15日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11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四川省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一文,回顾了邹明勇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为公器私用、为商人老板大开方便之门的“邹大爷”、“老大”。其中,文章披露了邹明勇为给某酒店负责人黄某某提前拿到优惠扶持资金,公然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的案情。

文章称,2011年,安岳县某酒店负责人黄某某得知,当地另一酒店投资人代某某通过时任安岳县委副书记、县长邹明勇拿到了巨额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黄某某拜访邹明勇,用金钱“开道”,提出想在县城3公里外的酒店原址上,扩大规模建设某温泉旅游度假酒店,希望其帮忙给予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

该酒店规划用地近190亩,包括酒店原有地块119亩和未征地拆迁的地块70亩。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两宗地块不能同时挂牌出让。为了缓解在其他项目上的资金压力,黄某某向邹明勇提出在竞得119亩地块后,就开始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然而,该温泉旅游度假酒店项目的主楼设计在70亩地块,在主楼项目地块都没有竞拍成功的情况下,就提前拿到优惠扶持资金明显不合规。

为了实现对黄某某的承诺,邹明勇绕过分管县领导,直接安排县旅游局把“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的内容写入合同送审稿。不过,邹明勇的“安排”并不顺利,县委常委会在审定该送审稿时,否定了这一条款。

但邹明勇不顾职能部门反对,公然违背县委常委会审定该合同时形成的“竞得项目所有用地后才能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的决议,要求县财政局提前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经查,在此期间,邹明勇多次收受黄某某所送财物共计792万元。

据悉,安岳县某温泉旅游度假酒店至今未动工,却已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邹明勇的这一行为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损失。目前,该项目提前兑付的优惠扶持资金,已通过政府其他合作项目挽回损失。

“我心里很清楚,违背市场规律和县委常委会决议的做法,会给自己、给地方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我当时被利欲蒙蔽了双眼,不顾一切、肆意妄为。”邹明勇说。

2019年11月,资阳市纪委监委对邹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邹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邹明勇在担任安岳县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26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31万余元。留置期间,邹明勇回忆并计算自己收下的每一笔财物,看着累加后的5431万余元这一惊人数字,他感叹道:“我怎么可能收了这么多钱?我居然收了这么多钱!”

2021年6月15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邹明勇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沈轲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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