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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反思“狗咬人”事件,“案中案”也要尽快有个说法
备受关注的“狗咬人”事件,有了下文。
11月23日晚,河南安阳通报了对涉“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责令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四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事件当事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新刚被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另有城管、市监、公安、街道等多名干部被处分。
沸沸扬扬的“狗咬人”事件,至此有了一个初步的处理结果,无论对于当事人王新刚,还是对于相关责任单位来说,这都是一个沉重的教训——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按照相关规定走正常工作流程就能处理,何至于拖到旷日持久,闹到如此地步?搅得如此不堪?
对此,11月23日召开的安阳市党员干部“转作风、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分析得很清楚:通过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市一些单位、干部还存在立场不稳、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不思进取不想为、求稳怕乱不敢为、本领欠缺不会为、消极懈怠慢作为、装模作样假作为、以权谋私乱作为等6个方面。
复盘事件的整个过程,“6个方面”表现得淋漓尽致。9月20日,老人遛弯被狗咬伤,虽然有监控视频为证,狗主人王新刚拒不承认。如果说这种态度,更多还只是个人素质的直观反映,但在其单位知晓此事并介入后,事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了。9月底至11月中旬,媒体连续播出9期节目追踪此事,探访了当地多家单位,但却始终没有得到准确答复,最终引爆了舆论。在此过程中,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心态普遍存在,以至于将小事拖成大事,因个人行为破坏了当地党员干部和公职部门整体形象。
“民生利益无小事”,这绝不是一句轻飘飘的口号。民生问题关系到普通民众切身利益,也体现着公共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看似逃避问题,实则扩大矛盾——如果罔顾公众利益,不顾公共部门和党员干部形象,终不免导致矛盾恶化升级。
面对民生与民声,主动作为更要善作善为,这不仅是能力问题,更是态度问题。只有真正将公众利益放在心上,才能主动将责任扛在肩上,摒弃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的形式主义,与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官僚主义。
值得一提的是,“狗咬人”事件现在疑似出现了“案中案”,王新刚妻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仍未办结。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正在对所办的相关案件进行复核。希望这桩陈年旧案也能早日做出了断,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广大网友一个说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中案”的办理成色,体现着“转作风、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的实际成效。也希望以此为新起点,“转作风、提效能”能真正落实为相关公职人员日常工作的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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