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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将工作落到实处,将纠纷化在诉前 ——记黄平法院旧州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
是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
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
损害赔偿纠纷
(图为法官在秋收田野边给当事人调解工作)
位于黄平县上塘镇的农户张某,因其邻居吴某在秋收稻谷时借用张某的稻谷收割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愿赔偿而来到旧州法庭寻求法律帮助。旧州法庭在详细了解事情缘由后,建立书面接待记录,并告知当事人先行回去,耐心等待法官前来其家中做调解工作。2021年9月18日,旧州法庭办案法官前往上塘镇,来到田野中给当事人吴某作思想工作,而后又去到当事人张某家中作现场调解工作,最终当事人吴某联系其子女回来,当场兑付了收割机的赔偿款。至此,本次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排除妨害纠纷
(图为法官在当事人家中作诉前纠纷调解工作)
旧州镇老里坝村村民吴某,因同村人王某拆除旧屋并重建,重建后的房屋屋檐排水方向过于临近吴某住房,导致雨天吴某房屋的走廊常常布满积水,给吴某造成房屋使用方面的妨害。吴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皆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旧州法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联系王某并约定现场查看时间。其后,法官组织双方到现场查看,并和双方确认妨害情况,随即立即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法官现场组织调解,王某应允当日购买材料来整改自己房屋檐角,并现场对因自己房屋排水给吴某造成妨害进行道歉,请求吴某谅解。经法官在诉前到现场做调解工作,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即改正。
离婚纠纷
(图为法官在法庭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当事人何某和尹某因协议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何某经多次与尹某协商分割事宜无果,遂将诉状递至法院。旧州法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在法庭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尹某愿意一次性补偿何某一万五千元,何某也同意该补偿数额。补偿钱款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交付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纠纷快速化解,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原标题:《诉源治理:将工作落到实处,将纠纷化在诉前——记黄平法院旧州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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