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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中办国办30日发文强调,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文件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原题为《两办发文:流转农地的经营权受“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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