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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刊文评国企高管受贿3亿:任性妄为终害己
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2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原负责人于铁义受贿案于近期公开宣判,该案中于铁义受贿金额超过3亿元,犯罪时间持续数年,案情触目惊心,涉案金额也是让人瞠目结舌。
但是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于铁义的“任性”,权力被他用到极致:供应商们陪他“斗地主”随叫随到,他常住北京的总统套房办公,遥控指挥工作,甚至连房产多到自己都记不清在什么地方,简直是荒诞不经,上演现实版的“官场现形记”。
当初的“任性官员”,对待权力如儿戏,毫无纪法观念,如今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判处终身监禁。这既是他为平日“任性”埋单,更是其不敬畏纪法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骄纵跋扈、颐指气使、作风霸道,往往是像于铁义这样的“任性”官员的通病,他们模糊了公与私的概念,淡化了纪和法的理念,任性消除了官与商的距离。他们习惯了霸道的“家长制”,什么事都要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有不同意见的人,认为那就是在挑战他们的权威,并利用各种办法打击报复对其有不同意见者,行排除异己之能事。在他们的心目中,丝毫没有群众观念,他们的眼睛只会朝上看,从而为他们的“任性”寻找庇护。这些人看似豪放,实则霸道;看似“能人”,实则自大。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属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如果像于铁义这样,将公权力变为自我敛财的工具和寻租的手段,早晚是要出事的。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于铁义那些并不高明的“任性”能屡屡得手,既折射出监管的缺失,也显现出各方对其“任性”行为的一种“娇惯”和纵容。最终,他们“任性”的成本都会转嫁到人民群众身上,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和弥补,造成的负面影响在短时间内也无法消除。
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多一些谦逊平和,少一些任性自大;应该将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在谋事业上来,而不是整天盘算自己的小九九;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天天想着如何“任性”为之谋利益。
对待“任性”官员,决不能姑息。对出现任性苗头的,及时谈话提醒,避免由“小任性”发展成“大任性”;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任性”官员,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查处的严厉查处。一句话,让“任性”没有市场,没有出路。
(原题为《任性妄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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