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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首试断电腾退房屋,“老赖”大妈买太阳能发电机对抗
为了让一些处于法院执行阶段的房屋尽早腾空,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在当地法院系统首次尝试对房屋“断电”的方式给老赖施压,但首起案例就遇到意想不到的阻力。
10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江干法院获悉,该院27日对首起断电腾退房屋进行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王大妈竟然自购了一台太阳能发电机,俨然要和法院展开“持久战”。最终,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王大妈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天。
2014年,屈小姐通过一家民间P2P中介公司,把55万元借给王大妈,借款期限2个月,借款约定的年化利率为18%,王大妈需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借款时已以由王大妈在杭州江干区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因逾期未还款,去年6月,江干法院判决王大妈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屈小姐本金和利息。王大妈一直未履行,法院又于今年3月下达执行裁定书。
江干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帆向澎湃新闻介绍,去年一名男租客一直住在王大妈的房子里,自称花了4万多元租了20年。法院工作人员告诉租客法院将进行强制腾退,有异议可向法院相关部门提出,后来租客搬走了。但今年9月临近该房屋的拍卖时间,王大妈本人却住进了房子里,并坚称这是她的唯一住房,不能强制腾退。
今年9月,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和市中院就对被执行人或案件相关人停止供电协助执行事项达成一致。10月21日,江干法院对王大妈将被拍卖执行的房屋采取停电措施,促使其腾退。这也是杭州法院系统首次采取该措施。
10月27日,江干法院准备对该房屋执行腾退,但开门后让执行干警大吃一惊。房内竟放着一组太阳能发电装置,包括两个蓄电池和一个用于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转换器,以及在阳台架起的太阳能电池板。从说明书看,该装置刚买不久,还有一台手机正用该装置充电。最终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王大妈一直坚持说这套房子是她唯一住房不能被执行,这完全是一个错误理解。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给出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条件: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申请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或为其支付5~8年租金。”张帆告诉澎湃新闻,根据目前房屋的市价,王大妈这套房屋的拍卖所得肯定高于债务,多余部分将归还王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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