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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三星公司最初召回Note7时缺乏对中国消费者尊重
中新网10月27日消息,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中消协今日(10月27日)发布第3季度全国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在谈及“三星手机爆炸”事件时指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三星公司最初全球召回时没有把广大的中国消费者放在平等位置,缺乏对中国消费者的尊重。
中消协今日(10月27日)印发《2016年第3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列举了维权热点事件,包括三星Ga1axy Note 7手机爆炸问题。
中消协介绍,2016年8月24日,国外媒体报道了三星Ga1axy Note 7手机爆炸案件,此后“三星手机爆炸”事件在全球持续发酵。9月2日,三星公司宣布在全球召回销售的250万台Ga1axy Note 7手机,但是不包括中国,引起中国消费者不满和社会关注。
9月14日,三星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 2016年9月14日起,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数字移动电话机数量为1858台。随后,国行版三星Note 7出现多起爆炸案例,进一步加大了中国消费者的担忧和顾虑。10月11日,三星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
中消协认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三星公司最初全球召回时没有把广大的中国消费者放在平等位置,缺乏对中国消费者的尊重;后续的解释工作和信息披露不及时,手机鉴定程序不规范,没有消除消费者的担忧和顾虑,没有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此次“三星手机爆炸”事件应引起业内其他手机厂商的重视,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做好相关工作。
中消协表示,“三星手机爆炸”事件发生后,中消协及深圳等地方消协组织一直密切关注此事进展,并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中消协一方面协调地方消协组织做好相关投诉受理等工作,另一方面多次约谈三星公司相关负责人,并通过媒体表达观点,敦促其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质监部门对此次事件的调查情况。
在三星公司发布召回信息后,中消协在第一时间提出原则要求的基础上,第二日又对三星公司的召回工作提出9条具体要求,并密切关注消费者在此次召回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三星公司及时、有效完成召回。
(原题为《中消协:三星最初召回Note7时缺乏对中国消费者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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