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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委常委徐锦辉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南京市委政法委网站“金陵长安”
2016-10-27 14: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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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南京市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负责干部和政法委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市委常委徐锦辉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龙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腊军宣读任命决定,市委常委杨学鹏主持会议,市领导孙建友、胡道才、范群出席会议。
龙翔在讲话中说,这次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省、市委从我市市级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市委对我市政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龙翔代表市委,对做好全市政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服从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忠实履职,更好服务全市平安稳定大局。要坚决落实确保省会城市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保障等工作,有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三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积极探索政法队伍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徐锦辉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市委决定,在新的岗位上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他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积极把握政法工作发展方向和规律特点,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市委政法委工作职能定位,正确引领和积极推动全市政法维稳工作;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要求,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勇于破解难题,全面推动思路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改革创新,确保全市政法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建设和作风锤炼,坚持依法依规用权,带头践行法治、带头维护团结、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

徐锦辉简历

徐锦辉,男,汉族,1966年4月生,安徽庐江人,1985年6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二级警监。

1982.09安徽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6.0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拉美系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9.08安徽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其间:1990.01—1990.12在六安县扶贫办挂职锻炼);

1992.06安徽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8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5.09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

1997.01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

1998.08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调研员;

1998.10安徽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01江苏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1.06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2.08—2002.12省第六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学习;2010.04—2011.04省第二期马里兰大学公共管理学习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1.10南京市副市长;

2011.11南京市副市长,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2012.03南京市副市长,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2.06南京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5.04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06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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