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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披露:如何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韩亚栋 马冬/微信公众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10-26 11: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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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底,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对加强派驻机构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此前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只派驻了50多家,还有近三分之二部门和单位没有被纳入监督范围,党内监督存在空白。

梳理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报告,二次、三次、五次、六次全会中“派驻”一词出现的次数分别为1次、9次、25次、19次;三中全会《决定》发布后,“派驻”在全会报告中“出镜率”明显上升。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迈出了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2015年1月,经党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

7家派驻机构中,全国人大机关和全国政协机关实行“点对点”的单独派驻,其他5家单位实行综合派驻。

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对象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

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要求,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全覆盖。

覆盖面

改革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在5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设置了派驻机构,且主要是向政府部门派驻,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出纪检组,也没有向人大、政协机关派驻,监督留了不少空白,有的空白恰恰是要害部门。随着派驻机构改革深化,派驻机构减少到47家,却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全覆盖。与改革前相比,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增加80多家,派驻机构数量反而减少了,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派驻机构名称

改革前,派驻机构名称不统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现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叫“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派驻形式

改革前,派驻形式不统一。派驻机构改革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制度安排,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

在47家派驻机构中,20家为单独派驻,27家为综合派驻,综合派驻约占派驻机构总数60%,负责监督119家单位。综合派驻改变了“点对点”的单一模式,让纪检组“驻在一家、管多家事”,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实行综合派驻的纪检组监督单位多、工作任务重,必须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攥成拳头,这样才能形成战斗力。

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职责

中央纪委为推进全面派驻作出示范,各省区市“照方抓药”,推进本地区派驻机构改革

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部分实现派驻全覆盖省区市数据显示,派驻机构平均由45家减少到38家,监督单位平均由53家增至109家。这“一减一增”,体现了坚持内涵发展、创新组织制度的成果,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结语: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全覆盖组织制度创新转化为全面监督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这体现了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是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关键举措,是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

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改革后,派出纪委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派驻机构充分利用“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原题为《如何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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