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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登记文保建筑被施工方“不小心”扒塌,文物局介入调查
施工方称是不小心弄塌的
19日上午, 生活日报记者赶到位于遥墙机场附近的大陈家村, 找到了 “陈家阁” 所在地。 这是个很大的院落, 大门紧闭, 围墙高耸, 透过门缝还能看到残存的 “陈家阁” 建筑的部分房顶。 由于负责看护大门的村民没有钥匙, 记者辗转爬到围墙上, 才得以一览里面的场景。 可以远远看到, 一处比较宽大的老建筑已坍塌殆尽,木头大梁和梁架七零八落, 好像飓风刚刚袭扰过的景象。
“这是昨天里面的人扒塌的屋子,有村民看不下去才报的警。 我们这个村都是姓陈, 这是老祖宗留下的仅存的念想, 不能再让人随便损坏了。 ” 一位六七十岁的村民说, 这个院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圈起来的, 当成了粮所, 后来粮所经营不行了, 被租给一户村民使用,扒房子的就是这个租户。
“村民报警后, 昨天我们和辖区民警一起赶到现场时, 古建筑的大梁已经落架, 墙壁已经倒塌, 便立即下达了停工通知,并责令施工方保护现场。 ” 历城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初步调查, 该处古建筑所在的院落原为一处粮所, 至于是不是现在被人租用还不清楚。 施工人员辩称, 他们是为了平整地面, 不小心 “弄” 塌了古建筑的墙壁,并不是故意拆除古建筑。
但村民对施工人员的说法并不认可。 一位村民说, 该建筑是按照古法而建, 屋内四梁八柱, 设计得精巧结实, 就是墙倒了, 只要梁柱完好, 房架也不会倒。 所以, 要说是房子自己倒塌的不太可能。 另一位村民说, 去年古建筑旁还有仅存的古柏树, 也被人偷偷砍了。
文物部门将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 该处残存的 “陈家阁” 古建筑为历城区登记保护单位。 而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之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第八条规定, 对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 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由县(市、 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 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对此, 历城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建筑始建年代不详, 最近的重修时间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由于“陈家阁” 早已损毁, 列入登记保护的就是残存的附属建筑, 他们将在调查清楚相关问题后, 再做进一步处理。
(原标题为《济南登记文保建筑被扒塌 “陈家阁”老建筑又遭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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