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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闻】言既出,事必行 诚信原则不容破!
诚
信
号
角
近期,思茅区法院审理一起经当事人在法庭承诺后达成和解却在执行过程中反悔的案件,法院对这一不诚信的做法予以驳回,维持了原调解书达成的合理内容,以案释法倡导了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言既出、事必行”的立身原则。
案 情 摘 要
刘某某与李某某共同生育两个儿子,长子李大,次子李二,长子李大与吴X婚后于2008年共同生育一男孩李XX,随后长子李X因故身亡。2015年,刘某某、李某某、吴X和儿子李XX共同签订合同后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和车库。在李某某去世后,因家庭成员对该房屋和车库的分割未达成意见,2020年4月,刘某某将吴X、李XX诉讼到法院,要求对该房屋和车库进行继承和分割处理。
案件执行一波三折
2020年4月30日案件开庭审理,经刘某某、次子李二、吴X、李XX共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屋和车库归吴X和李XX共有,由吴X和李XX补偿刘某某35万元,而刘某某及其次子李二则要协助办理公证和房产产权登记手续。本以为案件已尘埃落定,不料却在执行阶段横生枝节,刘某某次子李二在执行过程中予以反悔,在当初开庭时其当庭表示放弃财产份额的继承和分割,并出具《情况声明》:将其享有的遗产份额让与其母亲刘某某继受。但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回过神来”的李二以按照协议执行当初承诺太吃亏为由,并拒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和公证手续,因李二没列为案件当事人,不具有法定协助办证义务,案件就此卡住难以推进。
法院判决:诚信原则不容破
眼看裁判文书即将成为“法律白条”,思茅区人民法院及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021年8月24日当案件再次开庭审理时,刘某某变更诉讼请求,次子李二要求分割该财产,不再认可之前的调解协议。
面对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普遍崇尚的基本价值观,我国民法典第七条已明文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信,恪守诺言。”刘某某和次子李二在法庭做出了承诺就应该遵守,现以双方关系出现裂痕和承诺后吃亏反悔的理由不是法定事由,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随意更改或推翻自愿意思表示,违法了诚信原则,对相对方也不公平。并且双方已在司法机关明确了的承诺可以随意推翻或更改,人们又如何能相信法律,由此也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不良影响。
最终经过合议庭评议后,依法判决对原调解协议合理合法部分予以支持!并对李二不诚信的行为造成司法资源的重复浪费作出训诫和批评,其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表示将配合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法
官
说
法
诚信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现如今诚信已成为人类社会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规范,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人民法院作为定分止争的主阵地,始终保护和引导诚信诉讼,以小案见真章,树立诚信社会风尚,运用法治方式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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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赵 俊
原标题:《【法院新闻】言既出,事必行 诚信原则不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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