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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保护利用规划:打造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崔毅飞/北京青年报
2021-11-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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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20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实现60至70处大遗址对外开放;建设10至15处高水平遗址博物馆……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的《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了该领域2021年至2025年的14项重点任务。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保护格局已初步形成。今后几年,国内陆续将有近70处大遗址有望对外开放。

此次印发的《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正文涵盖了“发展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强化国家属性、对接上位规划和重大政策、着力夯实基础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展示利用。《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14项重点任务。

推动“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国际化,组织出版《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系列丛书》;持续培育“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多学科、跨地区合作研究,集中力量解决重大历史问题;搭建“全国大遗址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完成100处重要大遗址基础信息采集;编辑出版20至30部重要大遗址考古报告;重点支持浙江、河南、山东、四川、西藏、重庆、陕西、青海、新疆等地建设20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实施大遗址抢救保护;实现60至70处大遗址对外开放;形成10至15条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建设10至15处高水平遗址博物馆;力争建成3至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智慧园区;打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标识一批纵横国土、串联古今、维系统一的国家遗产线路;持续建设西安、洛阳、曲阜等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打造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目前,我国大遗址保护利用仍然存在深层次问题。《规划》指出,考古研究投入不平衡,整体基础依然薄弱;保护利用理论研究和科技引领不够,科研成果转化滞后;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尚不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动力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保护与展示利用模式相对单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园一策”尚未全面落实,大遗址“活起来”的办法不多、活力不够,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城乡发展建设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背景

什么是大遗址?

参照《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印发《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正式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连续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大运河、丝绸之路和良渚、殷墟、老司城、元上都等7处大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内存

5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

1.长城: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

2.大运河:路县故城遗址、大名府故城、大运河南旺枢纽、河道总督署遗址、板闸遗址、回洛仓遗址、含嘉仓遗址、州桥遗址、荥阳故城(含古荥冶铁遗址)、柳孜遗址等。

3.秦直道:秦直道起点遗址、秦直道延安段、秦直道庆阳段、秦直道东胜段等。

4.蜀道:子午道南段驿站、傥骆道周至段、褒斜道留坝段、金牛道广元段等。

5.明清海防:大鹏所城、蒲壮所城、蓬莱水城、大沽口炮台等。

(原题为《国家文物局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 国内近70处大遗址有望陆续开放》)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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