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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8名教师称从教9年无编制无医保,两份同号文件谁真?

澎湃新闻记者 徐笛薇 实习生 周祺珺
2016-10-18 10:04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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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潭28名“分配教师”9月向媒体求助称,在教学岗位近10年仍未获正式教学编制,也没有医保。

蹊跷的是,关于当年这批教师是“分配”还是“聘用”,出现了两份同号的通知文件,一份说是“分配”,另一份说是“聘用”。

9月12日,临潭县政府发布相关复查意见书,再次表示涉事教师只是“聘用教师”,不予入编;同号文件中的第一份为“作废文件,没有及时销毁”;但“在聘用教师愿意的前提下,续签聘用合同,在目前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全州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7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此外,该复查意见书还指出,2006年起,县里已取消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而在各类招考中为中专毕业生制定了优惠政策。当时84名聘用教师中有54人已通过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考试,而剩余30人未通过。

近日,多名涉事教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既然是作废文件,为何没有标记相关字样?他们认为,这份复查意见书仍未解释清楚相关疑点。

10月12日,临潭县主管教育的周姓副县长秘书回应说,针对此事,县里仍在处理之中。

临潭县政府的复查意见书

文号相同,两份通知却内容迥异

“毕业的时候跟我们说3年之后转正,但3年之后又不承认了。”9月30日,甘南州临潭县小学教师杨红玉告诉澎湃新闻,2007年和2008年,临潭县决定将84名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到教师紧缺的学校任教,可在3年之后,他们却被告知是聘用教师,无法入编。

2007年6月,杨霞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毕业。同年7月,杨霞等师范毕业生到甘南州人事局报到。

杨霞说,2008年,临潭县教育局将他们“分配”到临潭县的27所学校任教。3年后,同一年被分配到甘南州合作市、卓尼县、舟曲县的同一批毕业生顺利转正,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但杨霞等28人(官方统计是30人,教师们称相互知晓确定的是28人)却被告知,是没有编制的聘用教师。

10月12日,临潭县小学英语教师杨霞说:“当时看到分配文件,是县教育局报请县政府,政府通过常务会议研究把我们分配到全县各个学校任教。我们也经过了试讲和面试,以为和往届一样都是有编制的,‘分配’的通知写了‘分配见习期一年’。我们没有签过过任何协议,通知文件看了一眼就被收走存档了。”

并且,在到岗之后的3年里,杨霞、杨红玉、敏拯亚等教师均在临潭县参加过员级或一级的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县里一直是只有入编的老师才能评职称。”杨霞说,“但到了2011年之后,(临潭县)教育局突然不给评职称了,说我们是聘用教师。”

蹊跷的是,杨霞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5月,两份文件从临潭县人事局档案库流出,分别为潭教人字(2007)9号文件即《临潭县教育局关于2006年师范类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知》、潭教人字(2008)36号文件即《临潭县教育局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申永林等46名同志分配工作的通知》。关于这一批教师的去向,两份文件均显示有“分配”字样,而且并无“作废”等标记。杨霞称,目前原件仍在县人事局档案库。

聘任证书(杨霞)

2016年9月26日,杨霞向澎湃新闻出示了上述《临潭县教育局关于2006年师范类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知(潭教人字(2007)9号)》。其中写道:“经2007年3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2006年师范类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同意分配。”

而在2016年4月接访中,临潭县教育局出示的《临潭县教育局关于2007年师范类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潭教人字(2007)9号)》则表述为“经2007年3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06年师范类英语等专业毕业生进行聘用。”

一份是“分配”,一份是“聘用”,两份同号文件表述却迥然不同。此外,这两个同号不同内容的文件所涉教师姓名和人数也有变化。例如“聘用通知”中人数减少了4人,为34人。

10月13日,甘肃省甘南州教育局行政办公室敏主任告诉澎湃新闻,按严格的发文规定,不可能出现同一字号的两份文件。如前一份文件有补充,会再发一个通知,而明确作废的文件应该在销毁之前通知相关单位,不可能再存回到档案处去。

同字号的两份不同文件

教师:复查处理意见书仍存疑

为何出现两份同号内容却不同的通知文件?临潭县政府及教育局是否在当初向涉事教师隐瞒了“没有编制”的事实?

2015年10月开始,王芳,敏振亚,吴玉环,秦文慧,魏土生等临潭县这28名教师提出“转正并提高薪资待遇”,并多次前往临潭县、甘南州、甘肃省信访局,始终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

“县里都在躲避我们的事情,我们去了也躲着不见。”目前仍在临潭县长川小学担任数学教师的杨红玉已经33岁。8年多过去了,他和其他那些教师依然未获正式的教学编制,也无法享受医保等社会福利。我们真的很困难,真的没办法生活了。”

杨红玉感到万般无奈。他说自2007年9月到2010年,自己每月工资为540元,之后增加到1000元;而同期的入编教师现在的月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等补贴已约有5000元。

2016年9月12日,临潭县政府发布了一份《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2008年聘用教师上访问题复查意见书》,再次确认了杨红玉等人聘用教师的身份,认为不存在转正的问题,不予入编。

该《意见书》指出,针对上述“分配文件”,县教育局邀请当时教育局人事主办王荣恒从兰州赶来详细回忆后,确认为“作废文件,没有及时销毁”,人事局无编制备案,并且该文件也没有发文至相关学区、学校及有管部门。

“既然当初是聘用,为什么当时不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同号文件中如果前一份作废,为何没有及时销毁或做出标记?”杨红玉等教师认为该《意见书》中的解释也是一面之词,仍没有回答清楚教师们的种种质疑。

此外,《意见书》指出,2006年起,县里已取消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政策,而为落实“凡考必进”政策,在各类招考中为中专毕业生制定了优惠政策。由此,当时84名聘用教师中有54人已通过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考试,而剩余30人为未通过。

对此,2016年9月20日杨红玉表示,当时入职之后教育局曾告知他能评职称说明已有编制,不需要参加考试(他参加过考试,但没有通过)。杨霞也称,考试时根本没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自己当年考试成绩离通过差了3、4分,也有同批教师只差0.5分,如有优惠政策已经顺利过关。

但10月13日,教育部教师司回复澎湃新闻,关于是否允许不在编教教师评定职称,要看各地方的政策,国家并没有硬性规定。同日,甘肃省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主任称,目前州里评的基本上是有编制的教师。而甘南州职改办则表示,不在编的聘用教师只要符合资格条件也能评职称,但待遇发放要根据自身单位的安排。

而对于这些教师的加薪要求,《意见书》中称,临潭县为国扶贫县,县级财政困难,无法为聘用教师提供其他工资福利,但表示“在聘用教师愿意的前提下,续签聘用合同,在目前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全州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7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以后在县财政财力有限的前提下,逐年提高标准”。

针对上述情况,澎湃新闻近日多次联系甘南州相关部门、临潭县教育局局长杨建国以及县委书记、县长,试图向他们求证,均没有得到正面回复。

9月21日,临潭县教育局人事科称原县长已调离,新任县长对此事应该也不知情。10月12日,临潭县主管教育的周姓副县长的秘书回应澎湃新闻称,县里仍在处理此事,但自己也不清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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