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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反“四风”却让聚餐教师躺枪,确实有些矫枉过正

胡欣红/红网
2016-10-13 14: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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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长治屯留县纪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引爆了舆情。

通报称,今年9月9日教师节前夕,屯留一中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后到饭店聚餐饮酒,期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公开检讨或对其进行集体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教师在学校放假后AA制聚餐,人均消费50多元,既没有公款吃喝,亦非家长请客,也谈不上铺张浪费,竟然就构成了违纪,确实令人难以理解。尽管是在工作日的中午饮酒,但毕竟是学校放假之后,所以对老师而言,聚餐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应该不算触犯“禁酒令”。而且,9月9日是教师节前一天,教师们趁学校“开恩”放半天假的时机,小聚一下喝上几杯自我庆祝,实乃人之常情……

消息甫一传出,公众几乎一致质疑屯留县纪委的通报,纷纷为“中枪”的教师们抱不平。主流媒体亦对此发表评论,认为按照违纪处理于情不合,于法无据,反腐整风顺应民心,但反“四风”并不意味着取消正当的人情往来和个人消费,也不能以此为依据砍掉正当的基本权利。如此处罚,还上纲上线到“给整个教育系统和人民教师抹黑”的高度,不仅有些矫枉过正,而且也折射了权力的“任性”。

然而,面对汹汹舆情,屯留县纪委却做出强硬回应,明确表态虽然学校放假了,但机关单位都没放假,“放假是学生放假,而老师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还没有放假。”因此,9号属于工作日,当然违反了工作日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中午禁止饮酒的“禁酒令”。

倘若按照这种逻辑,那么寒暑假又当做如何解释呢?难不成只要机关单位还在上班,老师就不能算放假?还有,中学老师晚上基本上都要安排晚自习,难道机关单位晚上也应该同样正常上班吗?

古圣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执法不当,只要本着有错就改的精神,公众自然会理解接受。犯了众怒,却拒不悔改,意欲何为?难不成真的是“专拣软柿子捏”,欺压无权无势的教师群体?“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当地纪委执法理应恪守法律边界。

(原题为《假日AA聚餐被通报,是谁让教师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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