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民日报调查:仅5%网友认为纪委处理教师自费聚餐“没错”
日前,山西长治屯留县纪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引发舆论关注。
通报称,2016年9月9日星期五,屯留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负责人段旭东、孙膑及22名高二年级班主任在学校放假后,到屯留县曙光商业街金海棠饭店聚餐且饮酒,其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段旭东、孙膑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做检讨,对参与的其他22名班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并对该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这条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外界关注。关于“教师放假后聚餐饮酒是否应被纪委查处”,成为网友议论的重点。
对此,人民日报客户端于10月12日晚间推出的用户调查显示,在5个选项中,有58%的用户选择了“纪委的做法有生搬硬套之嫌。教师AA自费,学校的高二年级又放假,不该被批评”。
有22%的用户选择了“老师在教师节前夕花自己的钱聚餐,反而还被纪委处理,读起来总有那么几分心酸”。另外还有12%的用户选择了“纪委通报批评体现了‘零容忍’的态度,出发点是好的,但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剩下的用户中有5%认为“纪委严格执纪没错。工作日中午不能饮酒是规定,当天确实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还有3%的用户对此事发表了不同看法。
有网友提出质疑:“不是说学校放假后吗?学校放假了,教师AA吃饭喝酒都不行?其他单位上班就不行?”
同时,也有网友表示:“批评的该是饮酒,工作日不管有课没课都不该饮酒,毕竟老师是坐班的行业。”
微信公号“学思浅语”10月12日发表的文章认为,“关于工作日的判定,要以全体机关事业单位是否上班”为准这样的观点,请问,老师们还有寒暑假呢,在寒暑假期间全体机关事业单位都要上班,老师们也算工作日吗,也要到校上班吗?当老师们晚上加班给学生上晚自习、周末给学生补课时,难道他们不是工作,是在度假吗?这时候,全体机关事业单位是不是也要陪着加班呢?
网友@桀骜的秀吉认为,机关单位工作日不许饮酒不光是影响工作还怕给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在学校其他年级教师还未放假的情况下饮酒聚餐,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被举报挨批评很正常,享受行业带来的福利,自然也要承担行业的义务。
10月11日下午,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屯留县纪委。
屯留县纪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首先是因为,他们是(9月)9号聚餐,9号咱们还没有放假,属于工作日。他们学校放假了,但我们机关单位都没放假。第二方面是,他们是中午饮了酒,在我们这边都有规定,工作日期间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中午禁止饮酒,老师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放假是学生放假,而老师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还没有放假。”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