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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次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新疆反恐与去极端化有七大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第60次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徐贵相介绍,新疆在反恐与去极端化方面有七大经验。
一、坚持遵循国际反恐原则。新疆作为中国反恐怖主义的主战场,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采取行动防止和打击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倡议,依法对任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探索通过去极端化的方式,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威胁,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新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上位法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了反恐的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三、坚持在反恐中保护人权。在开展教培工作过程中,教培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学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和虐待;充分保障学员的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以回家,有事请假;充分保障学员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尊重各民族学员的风俗习惯,免费提供种类繁多、营养丰富的清真饮食;充分尊重和保护学员宗教信仰自由,信教学员回家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合法宗教活动。
四、坚持反恐、去极端化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新疆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大力倡导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尊重和保障各民族风俗习惯;切实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积极推进各种宗教健康有序传承。
五、坚持宽严相济与预防教育挽救相结合。对于少数十恶不赦、顽固不化的暴恐团伙头目、骨干分子,新疆依法处理、严惩不贷。但对于感染极端主义、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新疆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注重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严惩的方式,用关爱的方式而不是嫌弃的方式开展帮教,使他们摆脱极端思想束缚,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
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新疆连续多年将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现行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新疆地区千年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稳定和谐、安居乐业、共同富裕已成为社会发展主流,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也变得更加牢固。
七、坚持参与国际反恐务实合作。近年来,新疆在中央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与周边国家建立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反恐怖融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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