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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长城“整改”要防止二次伤害,新华社:必须全流程严格监管

姜潇、闫祥岭/新华网
2016-10-11 18:37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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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日前致函辽宁省文物局,要求对辽宁绥中“野长城被抹平”一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依法问责,组织专家对相关段落长城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国家文物局日前致函辽宁省文物局,要求对辽宁绥中“野长城被抹平”一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和依法问责,组织专家对相关段落长城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这无疑是提醒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肩负公众期待,要拿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后续监管,不能让“整改”对野长城造成二次伤害。

“最美野长城”因保护维修中采取“抹平”措施,严重影响了长城古朴、自然的历史面貌,招致舆论批评。这一事件深层次原因是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保护理念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后续整改中,有关工程团队、专家学者、管理部门应从中汲取教训。

文物修复专业性极强。近年来,珍贵文物遭到“奇葩”修复造成文物本体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而文物一旦损毁,无法弥补,更易造成历史性重大损失。对于即将上马的绥中野长城整改工程而言,一拆一修,工程翻倍,更需审慎。相关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相关施工方案和维修工艺要做好充分讨论和实验证明,并按照法定流程推动,在专业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下稳妥、有序实施。

整改的过程需要文物部门切实履职,全流程严格监管不容缺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的有关规定。文物管理部门在把好立项审批关的同时,更应完善对事中事后的监管、跟踪。

长城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应该看到,长城体量庞大、涉及面极广,保护、开发、展示面临多重困境。相关部门应全面完善并切实贯彻《长城保护条例》,加快对长城本体的抢救性保护,纠正在长城保护中业已出现的不当做法,并严格追责问责,用严谨务实的态度,保护好中华民族的脊梁。

(原题为《野长城“整改”要防止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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