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海彩民中奖159万元成被告,法院驳回彩票方全部诉请
在9个月里,上海市民张女士以手机短信投注的方式持续购买彩票,用19万元获得了159万元的奖金。事后,她被告上法庭。
彩票中心发现,由于系统漏洞,少收张女士253.9万元的彩票款。为此,彩票中心通过债权转让方式,由彩票系统的开发维护方恒朋科技公司出面向张女士追讨欠付的彩票款。
10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恒朋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19万元投注换来159万奖金
据法院介绍,2011年,上海福彩中心发行销售一款“天天彩选4”的彩票。该彩票每注2元,彩民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投注,每天开奖。该彩种还设有“直选和值”与“组选和值”两种复式投注方式,彩民通过选择某一“和值”,投注相应的彩票号码。
作为老彩民,张女士对这种彩票颇感兴趣,便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以方便购买时扣款和领取中奖款。起初,她只是尝试性地进行小额投注,每次她都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直选和值”指令下注,系统自动生成投注号码及扣款,并短信告知其“直选和值”投注成功。
几次尝试后,张女士渐渐发现,该彩票中奖率颇高,每次花费不多却经常能中奖。为此,她加大投入,从起初的每天投注1-2次到后来每天都要投注100多次。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7月,张女士在该种彩票上共投入19万余元,获得中奖款159万元。
然而,不久后彩票销售方停止了该种投注方式,张女士还被彩票系统开发维护方恒朋公司告上法庭。
原来,彩票中心在进行清算时发现,由于系统存在漏洞,当时张女士发送“直选和值”指令投注,系统回复“直选和值”投注成功,并且按“直选和值”给付彩票及兑付奖金,但实际上却按照“组选和值”的彩票款进行扣款。
根据恒朋公司的说法,两种投注方式所对应的彩票注数相去甚远,比如同样选择和值“6”进行投注,“直选”方式代表84注彩票,而“组选”仅代表9注,“直选”的奖金也高于“组选”。简单来说,张女士是花了“组选”的小钱买到了“直选”的注数。
恒朋公司认为,张女士发生的投注额为273万多元,但实际只付了19万多元,还欠付差额253.9万余元,鉴于彩票中心将这笔债权转让给了恒朋公司,因此恒朋公司有权向张女士追讨这笔彩票款。恒朋公司还表示,当时受系统差错影响的并不是张女士一个人,但其他人投注金额都不大,因此只起诉了张女士。
对此,张女士认为,彩票中心所发布的投注规则并没有明确说明两种投注方式下每个和值所代表的注数,而且扣款都是自动操作,恒朋公司所称的系统差错彩民不可能知道。张女士还强调,彩票不能赊销,彩票中心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并不能说明问题。
法院:彩民对规则的信赖感应得到保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该投注方式缺乏“一手交钱一手出票”的直观性,张女士对其发出指令所对应的彩票注数无法有清楚的预期,因此很难认定张女士具有发现并利用可能存在的系统漏洞的恶意,且即便系统漏洞真实存在,其损失后果也不应由彩票购买者来承担。
张女士前期交易结果必然会影响其后期交易行为,该持续性购彩行为一旦履行完毕,就难以恢复原状,因此彩票购买者对系统呈现的投注规则产生的信赖感应得到保护,从而体现彩票合同作为最大诚信合同的应有内涵。本案中的彩票交易虽以电子交易方式达成,但仍应遵循彩票不能赊销的规则,如果允许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射幸合同予以“补单”,将会破坏公众性自动交易秩序的稳定。
据此,综合考虑彩票中心作为交易规则制定者的优势地位、彩票不能赊销的规则、彩票合同的射幸性及最大诚信性等因素,不宜认定彩票中心与张女士之间存在欠付彩票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恒朋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