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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10月10日消息:@上海发展改革 说,即日起,本市降低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除中药饮片外,各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5%的加价率销售;中药饮片加价率原则上不超过25%。另外,已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疗机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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