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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现“10元一杯”白开水,商家:不止是水还有服务费
去年国庆,山东青岛38元一只“天价大虾”引起社会热议。今年国庆期间,江苏如皋出现了一起“10元一杯”的高价白开水事件。
据人民网10月7日报道,有消费者举报今年国庆期间他在江苏如皋一家名为“食在皋”的餐厅喝了一杯白开水,被店方要价10元。
对此,如皋市物价局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事件被曝光后,物价局与当地工商局已进入涉事餐厅进行调查取证。该餐厅经营者刘先生则对澎湃新闻辩称:10元不止是白开水,还有“服务费”,其中涉及到茶位费、餐具费。
8日晚,南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事件的调查情况:账单显示餐厅收取茶水费用“空水杯”40元,实为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物价部门已对该餐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立案查处,同时,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者未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引导。
物价局:或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皋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食在皋”餐厅早餐形式类似于茶楼,经营早餐同时有茶艺表演,消费者消费的茶水可以全天候无限量续杯。
餐厅里的茶水除了明码标价的之外,还有放置在大厅里免费取用的用小平口瓷杯使用的白开水,以及用大玻杯和陶瓷盖碗盛装的白开水。据餐厅经营者刘先生介绍,后两种茶具及茶水都需收费。
消费者在“食在皋”餐厅用餐的账单如皋市物价局经过问询经营者和现场调查得知,涉事的“10元一杯”白开水就包含上述的几种服务,即茶艺表演、全天候可续杯的茶位、举报人所使用的收费的茶具。
不过,据如皋市物价局提供的取证照片显示,该餐厅菜单上并未对10元收费明码标价,且没有证据证明该餐厅服务员有事先跟顾客讲明价格,尽管经营者刘先生表示其已口头告知客人。
当地物价局称,正是这两点,导致该餐厅在此次事件中可能涉嫌违规。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物价局还表示,目前调查取证已基本结束,事件定性及处理结果这两天就会出来。
“如构成上述违规行为,将按照《关于商品与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该餐厅处以5000以下罚款。”如皋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某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
商家收取“茶位”服务费是否合理?
餐饮收取服务费的现象由来已久。
此前新华社曾刊发一篇名为《传统文化还是霸王条款?广州热议茶位费存废》的报道称,广州流行早茶,一般进餐厅吃饭喝茶要被收取额外的茶位费,而有些餐厅并不事先明说,只会最后在账单上记一笔。 “老广们” 对这项传统已熟视无睹。
“食在皋”经营者刘先生也说,如皋一带许多茶楼都要收类似服务费,有5块的,有20块的,价格随场所的规格和档次而定。
不过,今年8月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广州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称,有99%的消费者均被收取过“茶位费”,但将近八成的消费者认为收取茶位费“不合理”,只有23%的消费者表示可以理解接受。
多数消费者不赞成收取茶位费的理由是:坐下来就收取茶位费有“强制消费”之嫌。而一些事先不告知的收取方式也不公开透明。
对此,如皋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是否该收费、该收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界定。不过,只要餐厅明码标价或事先与消费者沟通价目,就属于合规。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调查报告也建议,餐饮业应对茶位费公开透明告知,而消费者自然会综合考虑后有所选择。
在“10元一杯”白开水事件引发关注之后,“食在皋”经营者刘先生表示,“没有明码标价是我们不对,我们这方面做得不到位。”
他表示,将立即对收取未明示费用的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如消费者提出相关诉求,愿积极配合消协主持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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