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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杂志将在大陆首发张爱玲遗作《爱憎表》全文

《收获》
2016-09-28 17: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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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近日上市的《收获》长篇专号秋冬卷将于头条发表张爱玲遗作《爱憎表》,全文两万余字,为大陆首发。

《收获》长篇专号秋冬卷

一九九〇年,上海学者陈子善发掘出张爱玲中学时期一些旧作,并发表《雏凤新声——新发现的张爱玲“少作”》一文。张爱玲见到了这篇文章,触发了她写作的念头。正如张爱玲在这篇散文开头所写,文章的来由,系“我近年来写作太少,物以稀为贵,就有热心人发掘出我中学时代一些见不得人的少作,陆续发表,我看了往往啼笑皆非。最近的一篇是学校的年刊上的,附有毕业班诸生的爱憎表。我填的表是最怕死,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最爱吃叉烧炒饭。隔了半世纪看来,十分突兀,末一项更完全陌生。都需要解释,于是在出土的破陶器裡又检出这麽一大堆陈穀子烂芝麻来。”于是她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写了长篇散文《爱憎表》,但陆续搁下,始终没有写完。1995年9月8日,张爱玲在美国洛杉矶家中过世,根据她生前所立遗嘱,所有遗产由宋淇夫妇代为保管,其中包括大量的遗作手稿。宋淇夫妇过世之后,其子宋以朗先生作为文学遗产执行人,陆续整理出版了《重访边城》,电影剧本《一曲难忘》、《六月新娘》,小说《同学少年都不贱》、《小团圆》、《雷峰塔》、《易经》、《异乡记》等遗作。

2015年夏天,宋以朗先生请香港学者冯睎乾先生帮忙整理《爱憎表》草稿。据冯睎乾在《〈爱憎表〉的写作、重构与意义手稿来历及相关文献回顾》这篇文章中的回忆:“张爱玲的遗稿,可出版的,近年已悉数付梓,仅余小部分为未刊稿。二〇一五年夏,宋以朗交给我一叠张爱玲的草稿,让我帮忙整理。当时草稿尚未诠次,仅按纸张大小、颜色和类型(如信封或信纸)稍作分类,内容以作者往事为主,但很零碎。由于每页均字迹潦草,东涂西抹,宋以朗只能初步确定,手稿中包括一篇《爱憎表》散文,但原稿次序未明,也不知道页数。他大胆猜测,其中可能还有张爱玲晚年未写完的《小团圆》散文。我根据草稿内容及其他线索,从中区分出二十六页纸,再排列次序,成功重构出部分的《爱憎表》。”

重构后的《爱憎表》(中文繁体字版)首先发表于台湾《印刻文学生活志》2016年第7期,《收获》杂志主编程永新先生立刻向《印刻文学生活志》取得授权,将《爱憎表》中文简体字版全文首发于《收获》长篇专号秋冬卷。

《收获》杂志刊载《爱憎表》的辑封页

冯睎乾先生根据亲手整理与重构的经验,提出:“我相信直到张爱玲逝世,《爱憎表》也没有完稿,跟她在信中描述的《爱憎表》状况吻合。至于全文字数,可以分两方面讲:一是可确定为《爱憎表》的内容,即完整的引言和头两部分,约一万四千一百字;二是包括其他零碎部分和提要,则合共二万三千字。”他估计《爱憎表》本来有四部分,但现在仅存头两部分的初稿。这个估计来自于当年17岁的张爱玲填表格时,有“最喜欢爱德华八世”、“喜吃叉烧炒饭”、口头禅 “我又忘啦!”和“拿手好戏:绘画”等答案,而目前草稿中所见只确切完整地回答了“最怕死”和“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两部分。在写给宋淇夫妇的信中,张爱玲提到,“爱憎表”上填的最喜欢爱德华八世,“需要解释是因为辛泼森夫人与我母亲同是离婚妇”,然而首两部分并没有解释“最喜欢爱德华八世”的理由,可知必定还有别的部分。另外,张爱玲的草稿中有她的写作大纲,当中出现“填Ed VIII”和“喜吃炒饭”字样,可见她至少还打算多写两部分。

“《红楼梦》未完,其文学价值依然甚高。手稿也的确很乱,但我勉力而为,总算令仅存的部分得见天日,即使成果不是无懈可击,亦自有可观。”冯睎乾表示。

“例如,重构的《爱憎表》虽然是未完稿,而现存部分也极可能只是初稿,但张爱玲的独有笔触依然随处可见,确实是‘轻松的散文’,赏心悦目。《爱憎表》呈现的写作风格,跟《小团圆》小说一样,也是迂回曲折地讲自己的过去,尤其是童年。张爱玲不想让往事一泻千里,而要它们在笔端细水长流,《爱憎表》展现的正是这种回环往复式写法。另外,重构《爱憎表》有一意外收获,就是让我们知道张爱玲的写作方法:首先,她会用列点形式,拟定写作大纲(但不一定严格遵守);其次,同一段话她会反复重写、添补内容,力求尽善尽美。看她的草稿,我们知道她每篇文章皆惨淡经营,非一挥而就。”

文中还提到一些笔误,例如张爱玲写母亲督促她弹琴,原文是“她想培植我成为一个傅雷,不过她不能像傅聪一样寸步不离在旁督促,就靠反复叮咛。”“傅雷”和“傅聪”的位置反转了。对于整理者来说,修订这种错误当然不困难,比较棘手的是当这些草稿中呈现出来作者对同一件事有不同叙述时,整理者就要判断该用哪一个。

据悉,《〈爱憎表〉的写作、重构与意义手稿来历及相关文献回顾》也将与《爱憎表》同期发表在《收获》长篇专号秋冬卷上,届时“张迷”们可以从中看到《爱憎表》详细的重构过程。

《爱憎表》手稿

《爱憎表》(选摘)

文:张爱玲

我近年来写作太少,物以稀为贵,就有热心人发掘出我中学时代一些见不得人的少作,陆续发表,我看了往往啼笑皆非。最近的一篇是学校的年刊上的,附有毕业班诸生的爱憎表。我填的表是最怕死,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最爱吃叉烧炒饭。隔了半世纪看来,十分突兀,末一项更完全陌生。都需要解释,于是在出土的破陶器里又捡出这么一大堆陈谷子烂芝麻来。

最怕死

我母亲回国后,我跟我弟弟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以前都是饭菜放在椅子上,坐在小矮凳上在自己房里吃。她大概因为知道会少离多,总是利用午饭后这段时间跟我们谈话。

“你将来想做什么?”她问。

能画图,像她,还是弹钢琴,像我姑姑。

“姐姐想画画或是弹钢琴,你大了想做什么?”她问我弟弟。

他默然半晌,方低声道:“想开车。”

她笑了。“你想做汽车夫?”

他不作声。当然我知道他不过是想有一部汽车,自己会开。

“想开汽车还是开火车?”

他又沉默片刻,终于答道:“火车。”

“好,你想做火车司机。”她换了个话题。

女佣撤去碗筷,泡了一杯杯清茶来,又端上一大碗水果,堆得高高的,搁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中央。我母亲和姑姑新近游玄武湖,在南京夫子庙买的仿宋大碗,紫红瓷上喷射着淡蓝夹白的大风暴前朝日的光芒。

她翻箱子找出来一套六角小碗用作洗手碗,外面五彩凸花,里面一色湖绿,装了水清澈可爱。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不喜欢吃水果,顿了顿方道:“香蕉。”

她笑了,摘下一只香蕉给我,喃喃地说了声:“香蕉不能算水果。像面包。”

替我弟弟削苹果,一面教我怎样削,又讲解营养学。此外第一要纠正我的小孩倚赖性。

“你反正什么都是何干——”叫女佣为某“干”某“干”,是干妈的简称,与湿的奶妈对立。“她要是死了呢?当然,她死了还有我。”她说到这里声音一低,又轻又快,几乎听不见,下句又如常,“我要是死了呢?人都要死的。”她看看饭桌上的一瓶花。“这花今天开着,明天就要谢了。人也说老就老,今天还在这里,明天知道怎样?”

家里没死过人,死对于我毫无意义,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怕老,无可奈何花落去,我想保护她而无能为力。她继续用感伤的口吻说着人生朝露的话,我听得流下泪来。

“你看,姐姐哭了。”她总是叫我不要哭,“哭是弱者的行为,所以说女人是弱者,一来就哭。”但是这次她向我弟弟说,“姐姐哭不是因为吃不到苹果。”

我弟弟不作声,也不看我。我一尴尬倒收了泪。

我从小在名义上过继给伯父伯母,因为他们就只一个儿子,伯母想要个女儿。所以我叫他们爸爸姆妈,叫自己父母叔叔婶婶。后来为了我母亲与姑姑出国一事闹翻了——我伯父动员所有说得进话去的亲戚,源源不绝北上做说客,劝阻无效,也就不来往了,她们回来了也不到他们家去。我们还是去,但是过继的话也就不提了。不过我的称呼始终没改口。我喜欢叫叔叔婶婶,显得他们年青潇洒。我知道我弟弟羡慕我这样叫他们,不像他的“爸爸妈妈”难以出口。

有一天有客要来,我姑姑买了康乃馨插瓶搁在钢琴上。我听见我母亲笑着对她说:“幸亏小煐叫婶婶还好,要是小煃大叫一声‘妈’,那才——”

其实我弟弟没响响亮亮叫过一声“妈妈”,总是羞涩地嗫嚅一声。

关于倚赖性,我母亲的反复告诫由于一曝十寒,并没见效。七八年后我父亲还愤愤地说:“一天也离不了何干,还要到外面去!”

但是当时她那一席话却起了个副作用,使我想到死亡。那时候我们住白粉壁上镶乌木大方格的光顶洋房,我姑姑说“算是英国农舍式”。有个英国风的自由派后园,草地没修剪,正中一条红砖小径,小三角石块沿边,道旁种了些圆墩墩的矮树,也许有玫瑰,没看见开过花。每天黄昏我总是一个人仿照流行的《葡萄仙子》载歌载舞,沿着小径跳过去,时而伸手抚摸矮树,轻声唱着:

“一天又过去了。

离坟墓又近一天了。”

无腔无调,除了新文艺腔。虽是“强说愁”,却也有几分怅惘。父母离婚后,我们搬过两次家,却还是天津带来的那些家具。我十三岁的时候独自坐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阴暗的餐室里看小说。不吃饭的时候餐室里最清静无人。这时候我确实认真苦思过死亡这件事。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世界照常运行,不过我没份了。真能转世投胎固然好。我设法想象这座大房子底下有个地窖,阴间的一个闲衙门。有书记录事不惮烦地记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恶念厚厚一迭账簿,我死后评分发配,投生贫家富家,男身女身,或是做牛做马,做猪狗。义犬救主还可以受奖,来世赏还人身,猪羊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只好永远沉沦在畜生道里。

我当然不会为非作歹,却也不要太好了,死后玉皇大帝降级相迎,从此跳出轮回,在天宫里做个女官,随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历经人间一切,才能够满足我对生命无餍的欲望。

整个人生就是锻炼,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死后得进天堂与上帝同在,与亡故的亲人团聚,然后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弹竖琴合唱,赞美天主。不就是做礼拜吗?学校里每天上课前做半小时的礼拜,星期日三小时,还不够?这样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读完中学的时候已经深入人生,有点像上海人所谓“弄不落”了,没有瞻望死亡的余裕,对生命的胃口也稍杀。等到进了大学,炎樱就常引用一句谚语劝我:“Life has to be lived.”勉强可以译为“这辈子总要过的”,语意与她的声口却单薄惨淡,我本来好好的,听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毕业前一年准备出下年的校刊,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撇开死亡这问题。虽然已经不去妄想来世了,如果今生这短短几十年还要被斩断剥夺,也太不甘心。我填表总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贪生怕死的大不韪,填上“最怕死”。

(以上摘选由澎湃新闻经《收获》杂志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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