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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干不得!深改组为党员干部划下6条红线
1.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遭禁止
【红线】
对不如实报告或者未及时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成效】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整治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群众有期待,中央也早就盯上了。具体怎么做?去年2月,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将试点首次选定在上海。试行一年来,上海严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共甄别出165名市管干部需要规范,目前已全部完成规范工作。其中,112人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10人调整现任职务,10人免职退休,1人辞去现任职务,另有3人被立案调查。
在此基础上,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并明确提出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等三项举措。今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再违规经商可不能抱一点侥幸心理了!
2.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全程留痕、严肃查处
【红线】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成效】
中央深改组会议明确指出,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经调查核实,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说到做到!对碰触红线的领导干部,中央一点也不手软。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过问案件、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了7起。
3.央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调整
【红线】
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2014年8月18日)
【成效】
央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得不到监管,往往就会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对此,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明确指出,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会议还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收入有了制度保障。
改革后,据人社部透露,从2015年1月开始,央企已全部按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
4.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终身追责
【红线】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成效】
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中央深改组可不仅是说说。为了保障落实,深改组推出了两项配套措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掀起了一场治污问责风暴,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是它的重要特点。7月中旬,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至督察结束,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另外,8省区党政部门也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法律红线不能碰,当官不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红线】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2015年2月27日)
【成效】
管好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最根本的还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据统计,中央深改组成立以来,审议通过及印发的涉及法治改革的文件有34份之多。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成为中央深改组推进改革的一个重头。
9月18日,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任命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再到中央领导干部的率先集体示范,宪法宣誓让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明白了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事实证明,对那些视党纪国法为“橡皮泥”、“稻草人”的领导干部,中央毫不手软!遵纪守法,这一最朴素的道理正回归正常的轨道。
6.“为官不为”敷衍塞责、拖延扯皮的要被问责
【红线】
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2月23日)
【成效】
面对一条条红线、一个个禁令,有人或是抱怨“官不聊生”不想为,或是嘀咕“束手束脚”不敢为,还有的是面对新问题,不能为。“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将对不作为的这6种情形问责!
2015年,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首次对行政不作为进行了问责,7个省的59名干部受到处分。之后,在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还连续开展了两批督查问责,相继有1397名干部因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被相关地方严肃问责。今年9月18日,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大督查,20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为官不为”再次成为督查的重点。
(原题为《这些事干不得!深改组为党员干部划下6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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