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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刊文谈对外援助:部分项目与受援国实际需要“脱节”
学习时报9月26日消息,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对世界的影响力大幅提高。随着对外援助规模扩大和国际地位变化,以及世界对中国期望的提高,我国对外援助政策也需要相应调整。“十三五”时期,我国应秉持正确义利观,在保持自身政策优势的同时,调整改革援外模式,以更好实现外交目的、大国责任和商业利益的统一。
我国援外新形势
我国援外持续发展,其规模、内涵和涉足的领域明显扩展。一是援助金额迅猛增长。根据《中国的对外援助》白皮书,截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对外提供援助金额2562.9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至2012年,我国对外援助金额已达893.4亿元人民币,占此前我国数十年援助总额的1/3强。这表明近年我国对外援助明显提速。二是援助手段和项目增多。由传统的项目建设、提供实物和派遣专家等,延伸到多种金融援助、技术援助、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派遣援外医疗队和志愿者、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减免受援国债务等。近年来又陆续增加一批新的援助项目,如2010年我国在贝宁、莫桑比克、老挝等国援建的“农业技术示范中心”,2003年起在亚、非多国启动的“光明行”医疗卫生项目。三是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我国援外主体已经由政府向企业、个人、民间组织等拓展。
受援国对我国援助的要求更加多样化。首先,受援国对我国经济的重要性显著提升。中国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贸易额占中方的比例从2000年的50%降为2013年的34%,而同期作为我国受援国主体的发展中国家占比则从23%增至50%。2013年我国与前者的贸易总额为1.4万亿美元,与后者的贸易总额达2万亿美元。广大受援国不仅是我国海外能源、矿产资源的主要供应地,还成为我国企业、产品与投资流向的新兴地。以非洲为例,目前我国对非各种投资存量累计达1000亿美元。其次,受援国对我国的期待和要求提高。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些非洲国家领导人甚至将我国视为“发达国家”,赞比亚、安哥拉等大批受援国要求我国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认为我国援外支出占GDP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过低。在经济援助之外,苏丹、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等国还明确表示愿意学习我国治国理政经验,要求我国增加对其党政官员培训和执政技能援助。
我国与其他援助国的相互影响增多。其一,我国对传统及新兴援助国的影响加大。我国经济增长和减贫经验受到广泛认可,2009年起,“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和中方成立共同研究小组,旨在吸收中国经验,近年,中美亦将援助非洲问题纳入“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在南南合作大背景下,我国推动新兴国家突破西方主导的援助理论体系和实践范式,如2014年7月“金砖国家”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二,传统援助国希望借助国际规则“规范”我国外援。西方长期坚持“民主援助”,世界银行宣扬“没有民主就没有发展”,美、欧频繁批评我国“不干涉内政”的援外模式,将中非经济问题政治化,发展问题意识形态化。其三,我国参与多边发展援助增多。以经合组织(OECD)为代表的国际发展援助机构经验丰富,值得我国借鉴,我国援外的多边色彩不断增加。如我国多次参与经合组织主办的援助问题高层论坛,参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制定和2015年后国际发展议程的设立。
面临的几个问题
部分援助项目与受援国实际需要“脱节”。受援国期望日趋多元,已由物资需求上升到技术转让、基建支持和发展能力建设等。国际援助模式也已从简单项目建设向发展援助模式转变,倾向基于受援国国情进行长期能力培养。而我国援外中的“交钥匙”工程仍占相当比重,援外最大组成部分是基础设施项目优惠贷款(2010至2012年占我国援外总额的55.7%)。同时,由于事前缺乏详细的调查和科学论证,部分项目效益不彰,影响不佳,造成资源浪费。如我国在非洲援建的一些体育场馆、在东南亚援建的政府办公大楼被认为过于“超前”,当地缺少与之匹配的、合适的场馆设备操作与维护人员,部分铁路、园区等援建项目由于市场不足,闲置严重。
民间参与有限。我国援外主体虽然多样化,但仍由政府主导,并以大型政府工程项目为主,企业、个人、民间组织未发挥应有作用,处于边缘化地位。如今以政府为行为主体的模式很难满足受援国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而民间组织由于其利他性、中立性和志愿性,参与对外援助工作有助于树立援助方的正面形象。但在目前,我国的民间组织参与对外援助工作还面临诸多障碍,仍处于政策执行者地位,作用极其有限。国内相关的政策、法律缺失,资金支持不足,使得民间组织的国际化之路更显艰难。在民间组织的援外方面,我国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与此同时,在网络媒体发达的当今时代,以政府名义开展的援外工作深入公共视野,在一定条件下容易激发舆论误解,2011年“援助马其顿校车”事件便表明,争取民间支持和参与援外非常迫切。
对国际援助发展研究不足,援外理论与人才培养欠缺。西方发展学臻于成熟,并以此培养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大量专业人才。目前,我国大学尚未开设发展学专业,随着我国援外规模迅速扩大,相关理论积淀、人才培养不足的缺陷成为制约援外工作开展的瓶颈。
进一步做好援外工作的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我国对外援助主要由商务部管理,容易给外界以口实,认为我国援外举动隐含商业动机。因此,我国应明确区分援外项目和商业项目,前者重在利他,后者强调务实互利。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甚至阻碍当前我国援外规模的迅速扩大,以一个部门的力量已难以应对涉及多部委的援外工作,因此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国际发展部门统管对外援助。
加强援外立法。我国目前尚未颁布任何援外法律,援外管理主要靠商务部行政命令,其系统性、权威性不足,难以对现行部际协调机制产生有效约束与指导,应尽快进行专项立法。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援外法律制度的合理成分,制定出有中国特色、体现南南合作特点的援外法律法规。
强化对援外项目的监管和评估机制。目前我国援外项目只有“总结报告”,缺少有效的评价体系和专业的评估机制对其综合评估,既降低援外效果,也易招致外界误解和指责。建议我国援外项目引入系统的规划、监督和评估体系;同时突出“中国特色”,将“经济增长”和“减贫”作为两大标准,并注重实效;分离项目执行和项目评估的责任方,将监管评估工作交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正表现出更多开展三边、多边合作的意向,发起的亚投行也有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合作的意愿。因此,我国可尝试拓展在低敏感领域,如农业、卫生等援外领域增加与西方合作,也借此提高中方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援外能力,增加自身在全球治理中的权重。
(原题为《我国对外援助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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