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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无罪》首映,由东方早报率先报道的张氏叔侄冤案改编
“有时候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大银幕上,一名检察官在退休前夕,对新疆石河子监狱中一名喊冤多年的服刑犯人坚定地说道。
随着电影情节的不断推进,在该检察官与律师的不断努力下,这名犯人及其共犯最终被改判无罪——以《东方早报》率先报道的浙江张氏叔侄案为故事原型,经过近两年的筹备与拍摄,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电影《无罪》,于2016年9月22日晚在新疆五家渠市五家渠文化中心首映。
时长约90分钟的电影《无罪》,再现了原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飚、律师朱明勇历时多年为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人冤案推动平反的过程。现实中的原型人物——已经退休的检察官张飚、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与电影主创人员均出席了首映式。
新疆兵团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兵团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国家一级编剧王安润担任电影《无罪》编剧,他称《无罪》是首次以冤假错案平反为题材的电影,高度评价了张氏叔侄案平反在司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他称该案为“破冰之案”,“在此案以后,全国范围内,多个冤案开始逐步平反。”
电影放映结束后,检察官张飚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哭了五次”,律师朱明勇也多次被感动。
编剧团队曾与《东方早报》记者深入交谈“在正义的天平上,站了一群正义的人,才能推动这个案子最终得以平反。”电影编剧王安润对澎湃新闻表示,电影《无罪》以张氏叔侄案为载体,突出人性的光辉,同时也促使人们进行反思,“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具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律师、记者不可或缺,《东方早报》的报道起了巨大的作用,我们予以感谢。”
根据公开报道,2003年5月23日,因涉嫌强奸,安徽歙县人张高平及其侄子张辉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批捕。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此后,张氏叔侄二人在狱中不断喊冤。在电影《无罪》中,发生于现实的多个场景被呈现。张高平曾在狱中寄出“一麻袋”申诉材料,“每周三封(申诉材料)”,参与劳动、拒绝减刑等细节均体现在影片中;而后,新疆石河子检察院原检察官张飚多次将申诉材料寄往浙江有关部门、律师朱明勇奔赴多地调查取证、浙江省公安方面在比对DNA的过程中发现“真凶”等情节均在电影中予以还原。
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依法对张氏叔侄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东方早报记者曾在《张辉张高平冤案报道始末》中透露,根据判决书显示,杭州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先后多次比对出该案中受害女孩王某指甲中残留的男性DNA,与2005年已被枪决的罪犯勾海峰的DNA高度吻合,而最初那次比对的时间正是东方早报《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见报的次日。
为了解张氏叔侄案来龙去脉,《无罪》主创团队曾走访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多地,与原检察官张飚、律师朱明勇、东方早报当年率先调查报道此案的记者鲍志恒进行了深入采访,筹备时间长达两年。
《无罪》电影导演董玲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肯定了《东方早报》在推动该案平反的积极作用,“这个案子有23个偶然,缺少一个偶然都不可能平反,比如,东方早报记者与朱律师在机场的偶遇,记者深入调查、刊发报道,各方随后作出反映,才使得该案得以平反。”董玲表示,该片重在促使所有人进行反思,“冤案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推动一起冤案平反,也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电影人物原型检察官张飚及律师朱明勇电影结尾强调该案意义
检察官张飚五度落泪,“人要不断往前走”
张飚今年已66岁,原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员。首映式当天,他身着浅蓝色短袖衬衣,黑色西装裤,神采依旧。
看完电影,他的眼圈红了。
“我哭了五次,电影里张高平的老婆大着肚子去监狱(离婚),张高平的哥哥在申诉受理之后,跪在地上哭,好多的情景都打动了我。特别是电影结尾两辆红色的汽车平行地往前走,表达了一个意思,我们要永远地向前走。”张飚说。
2013年,张飚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无罪》电影编剧王安润在澎湃新闻的采访中表示:“张飚是一位推动司法改革的暖场人物。”
张飚在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中,始终保持谦和的态度。他表示,纠正一个冤假错案,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努力。“后面的故事,与律师和记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还记得当时(2011年)记者鲍志恒来找我的时候,乌鲁木齐下着小雪,我们聊了很久。东方早报的两篇报道起到了一石激起千层浪的作用,一直到今天,都在不断波动。特别是这个案件能得以纠正,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分不开,这是非常重要的大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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