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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游说大学生借贷学英语,想退学要不回费用背万元债务
“花了这么长时间,没学到东西不说,还背上了2万多块钱的贷款。”
家住北京的大三学生张楠(化名)为缴纳高昂的英语培训费用,通过培训机构向一助学贷公司申请了22800元教育培训贷款,后因教学质量差,申请退学,却被拒绝退还剩余学费。
“申请培训贷款时说得特别好,零利息、零手续,先上学后还款。”9月18日,张楠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她当时申请贷款无需提供任何资产证明和担保,当天即批贷款。
但“易进难出”,第一阶段的课程结束后,张楠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学与宣传差距较大,为了避免浪费时间,她向培训结构申请退学,并要求退还剩余阶段15866元的学费,但遭到了拒绝。
对此,美联英语培训机构一名自称老师的不愿意透露姓名男士回应称,用过的东西不能退是基本常识,“何况在开学前就签了15天后不予退款的协议。”
9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收费后一律不退”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培训机构既已无需履行未来的教学义务,消费者就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返还。
贷款入学,退款无门
2015年11月,计划出国读书的大三学生张楠来到了位于北京的美联英语培训机构,咨询英语培训项目,咨询结束后,看到2万多元的学费,她表示:“培训费太贵,无法承担。”
接待人员告诉张楠,培训机构可以帮她向钱脉助学贷消费金融公司申请零利息、零手续办理贷款,“先上学后还款”。
但工作人员随即表示,报名需要签订“超过15天不予办理退学申请”的协议。“任何一个想学英语的人,报名时都不是奔着退费去的。我觉得无息贷款的确挺划算,没多想就报名了。”张楠说。
张楠回忆,培训机构并未要求她提供资产证明、担保等材料,协议签订后,自己随即缴纳学费1000元,后期费用通过银行信用卡分期支付,12个月每月还款1900元,总计22800元。
贷款当天便批了下来,可当她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纠纷,想要退款时却没有这么简单了。
张楠说,培训共分为三个阶段,为期6个月的第一阶段课程结束后,她发现该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学与其宣传差距较大,老师并未兑现合同上“甲方有责任监督和反馈乙方的学习进度、建议”的承诺。
“根本就没人过问我的学习,老师的信息都是群发的,好像学员是透明人一样,我觉得收获非常小。”出国在即,为节省时间和精力,张楠向培训机构申请退学,并要求退还剩余两个阶段的学费,但被工作人员断然拒绝。
对于退费,张楠表示自己的要求并不算过分,“学费一共是23800元,我只上了第一个阶段,就是希望能退回我剩下两个阶段的学费15866元,对学生来说,这毕竟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花了这么多时间,没学到东西不说,还背上了2万多块钱的贷款。”对培训机构出现纠纷拒不退费的霸王条款,张楠很不能接受。她说,自从要求退学后,就没有再去上课,但每月的贷款一直按时还款,“现在已经还了9个月17100元,还剩3个月,到11月还清。怕不还贷款会影响征信及日后生活,以后更麻烦了。”
在被拒绝退款后,张楠经其他学员介绍,加入了“美联英语维权”微信群,得知其中有60余名学员面临着和张楠同样的情况。
培训机构:用过的东西不能退
9月19日,澎湃新闻联系了美联英语,对于张楠反映的教学质量不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回应称:“学习是需要坚持的,只学一个阶段就想轻松搞定,为什么还要学员学好几个阶段呢?我们认为自己教学上没有问题。”
他还表示,用过的东西不能退是基本常识,“何况她在报名的时候就签了合同,不予退款也是没有问题的。”
同日,为张楠提供贷款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助学贷隶属于上海钱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点服务学生及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为难以负担高额培训费用的他们提供分期信贷的服务。
“为了开拓用户,我们公司与美联英语等多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均有合作。”工作人员称,“贷款是无息的,款项也都是完全公开透明的,但如果学生逾期,平台将按程序催收,并收取滞纳金,需要退费的贷款学员只能找培训机构协商。”
北京工商:不退款属违法
“他们推销的时候,态度、承诺都非常好,一说退费就变脸了。”张楠有些无奈地表示,大部分教育机构缺乏明确的保障制度,再加上协议涉及金融机构的贷款,学生一旦遇到纠纷很难维权。
对此,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书鸿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中排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不予退费的合约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多项规定相违背。”
据澎湃新闻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此外,第24条也有所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对于培训机构退费难的问题,澎湃新闻又咨询了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收费后一律不退”显然属于违法,培训机构既已无需履行未来的教学义务,消费者就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返还。
2009年8月1日发布的《北京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也曾明确指出:学校未能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中的承诺,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张楠的遭遇绝不是个案,2015年澎湃新闻也曾对教育培训贷款进行过报道:上海吴女士在上海新世界外国语进修学院报名自考学历,首次缴费5000元,后期费用分期支付。办贷款时,机构没有与吴女士签任何协议和合同,只签了申请信用卡信息。
一周后,吴女士收到银行信息,显示信用卡被批量激活。吴女士立即与银行联系,被告知新世界教育已从其账户划走剩余的18000元学费。
2015年4月15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上海营利性教育培训调查报告》也显示: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数量大幅上升,2013年为1247件,2014年猛增到1968件。纠纷类型主要为中途变更老师,或宣传资质和实际不符。在投诉案例中,55.9%的退款要求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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