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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新语: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党外副职迎来“重大红利”
近日,中央有关方面出台了《关于落实地市级和县级不驻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生活待遇的通知》,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又一重磅举措。《通知》虽然篇幅不长,但字字关键,句句务实。不信,您先仔细瞅瞅:
地市级和县级不驻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除特殊情况外,与驻会副主任、副主席享受同等生活待遇。
已从地市级和县级不驻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请各省区市摸清具体情况后,参照上述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落实。
这意味着什么呢,继省级之后,在市县两级人大、政协的党外副职,不管在职的,还是离退休的,享受同等待遇也有政策“硬杠杠”了!是不是好消息!
“同等待遇”指什么?
一般来说,党外代表人士享受的待遇,主要是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政治待遇主要是阅读机要文件、看必要的学习材料以及参加重要的政治活动和会议。
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医疗、住房、交通、休假等。
落实市县两级同等待遇为啥呢?
这是党的一贯政策。在很多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中都强调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照顾党外代表人士。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央曾就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享受同等待遇问题做出原则性规定。
去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这也体现了多党合作的基本要求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原则,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省级已经落实了。此前,中央发了两个文件:《关于落实省级不驻会的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生活待遇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从省级不驻会的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生活待遇的通知》,解决了在职和退休的省级人大、政协不驻会副职的同等待遇问题后,下一步就要解决市县两级了。
落实时机更成熟了。很多地方按照中央总体要求,结合实际,逐步推动,总体落实得还不错,还“攒”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中央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也就有了一定的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
各地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由于情况复杂,解决难度较大,还没完全落实到位,特别是同等生活待遇方面存在一些差距,需要中央适时出台政策进行指导规范。
中央有关部门如何办“好事”?
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解决好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党外副职的同等待遇问题,使出了“洪荒之力”:
情况摸底。针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全面摸底,把握总体落实情况。
蹲点调研。多次组织专人,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实际存在问题会诊把脉。
联合推动。共同进行联合调研、研究论证,积极把握时机、久久为功,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通知》。
至此,落实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代表人士享受同等待遇终于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接下来,各地就紧锣密鼓地抓紧全面落实吧,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题为《统战新语: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党外副职迎来“重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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