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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程序员写脚本抢月饼被开除,企业价值观能作为解聘理由吗
中秋前几日,阿里月饼事件在社交网络刷了屏。目前各渠道能了解到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阿里巴巴对公司内部销售月饼,安全部的5名工程师写脚本抢月饼订单,共刷了124盒月饼,结果其中4人被开除。
对此事,当事双方有着不同说法,阿里内部的通报认为这四位员工“抱着抢购月饼/秀技术的心态在公司月饼内销过程中采用技术手段作弊”,“有获利的意图和事实结果在”;疑似涉事的程序员在知乎发声,表示自己的初衷只是想抢一个月饼,以为抢到就会跳到支付页面,对于意外的结果,一方面承认技术压制造成不公,但无法接受上升到“价值观、诚信、不当获利”的高度。
社交网络上对此事的评论也分成了好几派:有人认为系统存在漏洞,程序员有能力利用漏洞,这无可厚非;有人认为程序员做这事儿有错,但错不至于开除;有人认为安全部门的程序员做这事,是价值观和人品都有问题,阿里应该开除;更有人认为这几个程序员至今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实在是罪大恶极。
争论的焦点其实是两个:第一,程序员这么做,有没有错?第二,阿里直接将其开除,做的对不对?
我看到这场争论,脑子里冒出的第一句话,是这个对联: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终古少完人。
“心”是人主观的思想和意愿,“迹”是人客观的行为与结果。这个对联的意思就是:对于“善”,要去看它的动机,如果只看善行的结果,那么贫穷人家的子女即使省吃俭用,也无法锦衣玉食地供养父母,就会沦为不孝;对于“恶”,要去看它的结果,如果只看动机,那么人人都动过淫念,自古以来就少有完人了。
这个对联目前找不到确切的出处,据说明清时有些城隍庙挂过。城隍这种阴司衙门,审的就是阳间之人死后的善恶,挂这个联,恐怕也是为了劝诫世人不要一根筋地评判人的意愿动机和行为结果。
具体到这件事上,持不同立场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看法。但将“心”(动机)和“迹”(结果)分开来看,评判此事并不困难。
程序员有没有错?
根据程序员的描述,这个系统的机制是在特定时间点放出一定量的订单,手快点击到秒杀按钮以后就可以抢到订单,然后进行支付,而他们编写的脚本由于系统的漏洞,可以快捷地抢到很多订单。
程序员自己说:“我就想给自己抢一个月饼啊”,阿里认定的动机则是“抢购月饼/秀技术”。此处“论心”是没什么意义的,各方为了让自己显得正确和有理,都会告诉别人自己有一个没错甚至有益的动机。“论迹”而言,不会技术的其他员工与会技术的程序员在同一竞争环境中抢订单,程序员利用漏洞多抢了,在订单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没有用漏洞的人抢到订单的机会就会变少。再怎么用“能者居之”来辩护,这事儿终究还是不能算对,最起码不太体面。
但更不体面的其实是这个系统。在一个互联网企业里搞一个发月饼订单的系统,如此容易就被抓了漏洞,开发者应该觉得羞愧。论迹不论心,最应该做检讨的,是这些做系统的人。
程序员的错到底有多大?
事情爆出来以后,有人认为作为安全部门的工程师,做这样的事情是违背职业道德的;有人认为现在能抢月饼订单,以后就可能进行淘宝刷单,考虑到阿里是一个控制市场的巨无霸企业,这样的工程师一定会侵害公司和用户的利益。
“论心不论迹”有一个坏处就是容易没谱,特别容易把事情无限扩大、上纲上线,因为脱离了具体的事实理据,怎么开脑洞都可以。三岁小孩冲人吐口水,根据“三岁看八十”的原理,大概二十年以后他就是朝人泼硫酸的罪犯。“论心不论迹”的另一个问题是很容易成为内斗的工具,“居心叵测”“用心不良” ,古时朝斗党争,写大字报都得加上这两条。
124个月饼订单,程序员刷到了,还没付款。就算都拿出去抛售,能有多大利润?而对于可能被侵害利益的其他同事,能有多大伤害?当然可以脑补出有同事抢不到月饼就会去跳楼以至于家破人亡的剧情,但这月饼还没付钱呐,而且还有涉事程序员主动报告了漏洞并要求退还订单。
“论迹”而言,这真不算什么大事儿。如果这都能开除,那么用过抢票插件刷火车票的同志,是不是都应该终身禁网?
每学期北大选课,第一阶段是选课报名,某门课名额满了,系统就随机抽签,一部分人就落选了。他们需要在第二阶段“补退选”中,盯紧别人退课空出的名额,第一时间补上。有人做过一个“刷课机”小软件,在补退选阶段抓名额,估计北大一半的学生都用过,是不是大家都得开除了?
这种情境下,做到什么程度算大错?有人把程序员刷月票订单跟春节倒卖火车票的黄牛等同起来,这种想法不免过时,现在还能做的黄牛都是跟内部人员有关系,直接在系统出票之前弄到货。
阿里的处理算不算错?
肯定不妥当。作为外人,并不了解阿里内部的企业管理条例对于此类行为究竟是如何认定的,但从通报的消息,以及知乎上各种内部人士的讨论来看,并没有明确地说这样的处置依据哪条规定。阿里要论迹,要说明这一行为的不可饶恕性,也得拿出公司的规章来。
并且,这个通报写得十分混乱。“客观上,有获利的意图和事实结果在”,“获利的意图”怎么从客观了解了?“事实结果”究竟有多严重才会导致开除?这就是论心论迹搅在一起,评判的标准完全不清晰。
有人说,法律也是会根据动机定罪量刑的,比如“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但司法和执法都有法条和制度可循,认定不同的罪名根本上还是依据事实结果,并且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也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进行的。而阿里开除员工,一天之内就下了定论,火速赶人离开,涉及员工职业前程的决定,竟然如此“高效”。即便不去推测开除决定背后的动机,这种草率的处理方式也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
程序员群体显然对阿里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围观群众也开始扒出前几年阿里HR部门的丑闻。腾讯和360这些友商笑哈哈,直接为被开除的程序员开出了招聘的绿色通道——这也证明,抢月饼真不算大错,也扯不上职业道德,否则其他企业抢这几个程序员,难道是不要脸面了?并且,阿里火速开除员工,如果没有恰当的补偿,甚至可能违反劳动法。
有传言说,从今年开始,阿里一直在整肃企业价值观,要塑造正面的公司风气,HR部门如同拿了尚方宝剑。究竟成果如何,目前尚无定论。但在我看来,企业真正该搞的“价值观”,是实事求是,把规章制度都写明白、说清楚,把论迹论心的评判标准展示给所有人。
附:阿里巴巴通报、疑似涉事程序员在知乎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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