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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副市长刘建洋年龄出现两个官方版本,到底以哪个为准?
澎湃新闻记者 马作鹏 实习生 孙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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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1日,《江西日报》在第2版发布了一则涉及11名江西省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
在公示中,现任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洋拟任赣江新区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党工委副书记。
公示信息称,“刘建洋,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拟任赣江新区管委会主任(正厅长级)、党工委副书记。”惹人关注的是,上述《江西日报》公示中公布的刘建洋的出生年月,与南昌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刘建洋的出生年月不一致。
在南昌市政府官网“领导之窗”栏目公布的官方简历中,刘建洋的出生年月为1967年5月。
上述市政府官网的简历显示,“刘建洋,男,汉族,1967年5月生,江西莲花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针对刘建洋出生年月同时存在两个不同的官方版本的情况,2016年9月12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分别致电江西省委组织部,南昌市委、市政府咨询。
江西省委组织部新闻宣传处邵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刘建洋的出生年月应当依据省委组织部的公示,省委组织部是经过反复核实后才进行的公示。
与此同时,南昌市委办公厅和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在回应澎湃新闻问询时也都表示,刘建洋的出生年月以省委组织部发布的信息为准。
而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领导干部的出生年月以前是按身份证信息填的,但现在根据中央规定,需按本人人事档案里填报的出生年月为准,不再是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
江西省委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甘姓副主任也赞同上述说法。在他看来,人事档案信息上的年龄是“政治年龄”,身份证上的算“生活年龄”,二者不统一其实没什么问题,因为身份证上是可以改年龄的,但是在领导干部个人简历中,需要按照人事档案上的年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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