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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自诉案件法院中止审理15年后称档案丢失,正协调处理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原安县)村民唐金会在与邻居的冲突中受伤,向安州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以被告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为由中止审理。15年后,当唐金会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此案时,他却被告知:“档案找不到了。”
9月8日,绵阳中院一工作人员对此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绵阳市中级法院纪检部门介入,要求安州区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目前安州区法院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据唐金会的儿子唐定甜介绍,2000年4月7日,其母唐金会与同村村民蒋国容发生矛盾,并起冲突,唐金会在冲突中受伤住院。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显示:唐金会头部开放性外伤,面部划痕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脑震荡。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
唐金会随后向当时的安州区法院黄土镇法庭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状告蒋国容故意伤害,黄土镇法庭于2000年5月23日受理此案,并于同年7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2001年3月23日安县黄土法庭以蒋国容“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为由,做出中止审理刑事裁定书。
2016年7月5日,唐金会到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此案。8月16日,她又委托律师到法院查阅该案相关档案,结果被告知档案找不到了。唐金会说,她随后亲自到法院询问,法院称,由于时间太久,档案可能在搬迁或2008年汶川地震中遗失。
公开报道显示,2002 年,安县政府机构已从以前的安昌镇整体搬迁至现花荄镇,法院在2008年之前已搬迁完成。而法院新办公区,在地震中并未遭遇严重损坏,在加固之后即继续使用。
“法院把案卷丢失原因归咎于地震是很荒诞的。”唐定甜认为,法院是在推卸责任。
9月7日,澎湃新闻致电安州区法院,法院工作人员称:“时间太久远,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无法给出解释。”
9月8日,绵阳中院回应澎湃新闻称:“绵阳中级法院纪检部门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要求安州区法院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目前,安州区法院正积极协调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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