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在上海假冒缉毒警敲诈吸毒女,遭怀疑后仍多次骚扰被公诉
张婕(化名)在轿车里吸毒被人发现,对方自称缉毒警察,但告诉她可以私了。
9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玮(化名)假装缉毒警察,该检察院日前以王玮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惯犯冒充缉毒警察
据检察院介绍,2016年7月,29岁的张婕(化名)在家门口的小轿车里吸食毒品。她自称,自己生活压力大,所以才沾染上毒品。
在车里,张婕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燃毒品,偷偷放松一下。这时,突然有人敲她的车窗玻璃,吓了她一跳。张婕摇下车窗,问眼前的这名男子:“你是谁?”这名男子自称是缉毒队的,然后用严厉的语气质问她:“你刚刚在做什么!”张婕心虚,没有说话。
男子继续质问张婕:“是你自己跟我去派出所,还是等我叫110警车来?”张婕非常慌乱,不过她还有一丝理智,要求这名男子出示警察证件。该男子回答说自己是便衣警察,没有随身携带证件。为了使张婕相信,他告诉张婕自己是闵行公安分局出了名的缉毒警察黄斌(化名),很多人都认识他。如果她不信,可以跟他去单位看工作证。
该男子看出张婕心虚害怕,趁机要求张婕打开车门让他上车,否则直接拷走张婕。张婕事后告诉检察官,当时如果自己被强行拷走,一定会产生噪音吵到楼上的家里人,只能让他上车谈话。她打开车门,让这名自称缉毒队的男子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对方坐上车后,马上问她:“这件事你想怎么处理?”张婕回忆称:“我当时很害怕,告诉他我不知道。”她继续回忆说,那名男子就问“是希望公了?还是私了?”张婕称,由于害怕自己吸毒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就和对方说想私了。
据事后调查,这名男子并不是真正的缉毒警察黄斌,他只是想敲诈勒索张婕。他叫王玮(化名),一名前科累累的惯犯。
王玮向闵行检察院供述,事发当日,他看到张婕在车内正用打火机点一个圆形壶,因为自己平时也懂毒品方面的知识,一看便知她正在吸食冰毒。他就趁机上前,假冒缉毒队员。“当时我想能借机赚笔钱也不错,就开价向她索要人民币5000元。”他说。
张婕没有那么多钱,在车里她就先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元给王玮。剩下的钱,张婕答应天亮后再给他。王玮要求张婕第二天等他电话,把剩下的3000元给他。但他又不甘心,以核查身份为由搜查了张婕的车和包,并用手机拍下张婕的驾驶证照片。临走时,王玮还警告张婕,让她第二天等他的电话去单位报到,他们互相留了对方的手机号码。
女子不堪骚扰报警
第二天,张婕收到王玮发的短信,短信里王玮让他去闵行碧江派出所找他,并且叮嘱张婕注意和领导错开,如果不错开,这件事情无法私了,只能公事公办。张婕握着手机,在翻阅支付宝转账记录时发现,转账的账户名和王玮自称的黄斌名字不一样。
张婕起了疑心,试探王玮,发短信约他当面交易剩下的3000元。王玮疑心张婕设套,不同意当面交易,还是要求张婕转账给他。张婕怀疑王玮的身份,要求他拍下工作证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她看。王玮以证件照不能拍摄,更不能通过网络传播为由拒绝了张婕。
王玮向闵行检察院供述:“我察觉到她可能对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但是为了得到剩下的3000元,我就继续吓唬她,让她到碧江派出所找我。”
张婕一方面凑不齐钱,一方面又不敢去派出所,就这样一直拖着和王玮联系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的晚上,张婕正在路上开车,发现后方尾随着一辆面包车。这时,她听到后方面包车里有人喊她的名字,从后视镜里一看,原来是那个“黄斌”。同时,车里还坐着好几名陌生男子。
张婕很害怕,她赶忙把车开到吴泾派出所的门口,在派出所门口等了好一会儿,那辆面包车看她不走,就离开了。随后,她收到王玮发来的短信,内容是“找你分分秒秒,我现在有事,我会让你看到结果的”。
据张婕向检察官称述:“自从那次后,我就产生了疑心,决定不再和他联系。我想躲过一天是一天,就躲到吴泾的娘家去了。”她对检察官交代:“我很害怕才答应私了的,我怕丢了工作,也怕让家里人失望。”
最终,张婕不堪忍受王玮的屡次骚扰,到派出所报案。王玮到案后,在公安机关和闵行检察院的讯问中,均对冒充缉毒警察对吸食冰毒的张婕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民警采用威胁方法强索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玮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王玮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日前,闵行检察院以王玮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