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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腐败:民生资金年年套取,闲聊间就把钱分了
涉案村居主任多,窝串案成常态
半月谈记者对江西各级纪委今年以来通报的80起典型案例梳理时发现,村(社区)支书、村主任违纪违法案件占通报案例的60%左右,有的违纪违法性质恶劣;窝串案约占1/4,有的整个村委会几乎被“一锅端”。
彭荣辉就是村干部腐败的典型。纪委办案人员说,彭荣辉把手中权力发挥到极致,村里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彭荣辉任村党支部书记10多年来,该村培养发展的党员几乎全是其亲朋好友。2012年以后,他索性不再培养发展党员。彭荣辉还长期独揽财务审核和会计报账工作,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时,他拉票贿选,甚至将贿选开支以“务工补贴”的名义报销。
从2009年至2016年案发,彭荣辉多次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经查,彭荣辉在担任安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私财物15908元;违反组织纪律,在村支委换届期间进行贿选,违规发展党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
除了“一把手”贪腐外,“微腐败”窝串案现象也较为明显。南昌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熊耕华和邓高虹分析发现,2013年至2016年6月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263人,其中单独作案115人,伙同他人共同作案148人。
“窝串案集中表现为‘相互串通式’。如新建区松湖镇湾溪村支书夏帮启等7人共同贪污案,夏帮启伙同村会计、4名村委委员及一名村小组长等6人,共同贪污私分粮食直补款9.15万元。”熊耕华说。
村干部工作、生活经常在一起,对彼此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单独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很难隐瞒,出事的风险较大。如果相互串通,抱成一团,形成利益共同体,就筑成“保护圈”,造成窝案、串案成为常态。“这类案件内部人点不破、外人看不透、上级管不着,只要其内部分赃保持相对平衡,外人很难发现。”办案人员介绍。
民生资金年年套取几成惯例
记者发现,在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发案领域主要集中在拆迁、征地和项目建设中;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国家粮食补贴、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等民生资金成了部分基层干部眼中的“唐僧肉”,80起典型案件中有57起与之有关,涉案金额从千余元至30余万元不等。
“大伙都指望她带领村民奔小康,想不到她自己先‘奔’进了监狱。”提起杨小珍,赣州市龙南县正桂村的村民们觉得既惋惜又气愤。在村民印象中,她不仅勤劳肯干,还天生一副热心肠。然而,新“官”上任的她,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资金。
2013年10月,县里开展“阳光工程”培训活动时,杨小珍伙同多名村干部私分了培训结余的4800元。2013年12月,杨小珍等3人在正桂村村部建设过程中,以虚开发票的形式从村集体财产中骗取27068.8元。据办案人员介绍,从2012年至案发,杨小珍伙同其他村干部,共侵占私分扶贫、低保、土坯房改造等各类资金和村集体财产28243.8元,杨小珍个人分得11166元。
“有时闲聊间就把钱分了”
不同于其他领域贪腐案件,基层“微腐败”的嫌疑人作案手段相对简单直接。
无中生有,虚报冒领。在粮食直补面积上造假,虚构项目骗取国家资金……一些村官“无中生有”大肆敛财。如上饶广丰区大南镇民政所原副所长兼茭塘村第一支书朱新荣在2007年至2014年间编造项目材料,套取移民扶持资金44.6万元;鹰潭市月湖区土桥村党支部副书记胡天佑编造虚假材料,套取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1450.8元。
违规侵占,索要费用。违规收取12户低保对象卫生费、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索取“赞助费”、连续7年侵吞低保户低保金作为个人支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念歪国家政策的经,侵占困难群体的“救命钱”“保命钱”。
李代桃僵,损公肥私。江西省莲花县高洲村党支部书记谢建兵因为沉溺赌博,竟然背着村民擅自转让大宗集体资产,自己从中侵占270万元用作赌资。
2013年5月,谢建兵和安徽籍老板方某闲聊间,同意将高洲村毛叶岭山场以1160万元流转给方某,并要求方某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这个数额。
此后,谢建兵召开全村党员会议,讨论毛叶岭山场流转事宜。会上,谢建兵向村里党员说,方某打算以880万元的价格承包山场。在场的方某明白,谢建兵准备私吞隐瞒的280万元。他劝谢建兵“自己吃肉,也要让别人喝口汤”,但是谢建兵并没有听从。数个月后,一封举报信寄到莲花县纪委。很快,一个“小官大贪”案件浮出水面。
创新预防机制,延伸监督触角
办案人员、基层干部分析,当前基层腐败多发的原因,主要在于村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内部监督虚化,村民对村干部监督乏力。他们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
推动村财务管理精细化,健全完善村财务管理监督机制。江西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成建议,理顺村财务管理体制,专人负责,专人理账;合理设置财务科目,通过精细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立健全覆盖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考核验收全过程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实效性。
建立村干部队伍职业化管理和激励机制。萍乡市芦溪县委组织部部长陈青峰建议,完善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培训机制,有系统地进行培训,着力破解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适当增加村干部固定工资,统一由政府财政负担,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需要规范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化干部交流方式。
延伸监督触角,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和“三农”部门之间的合作。江西余干县纪委副书记朱体才建议,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纪检监察、信访、农业、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设立流动信访室,定期深入村组,受理群众举报。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当中选拔村级纪检员,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一些基层干部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特别是在农村土地征用、出租、承包、工程项目发包等重大问题上,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乡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做到有问题抓整改,无问题抓预防,把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 (原题为:《基层“微腐败”利益体:点不破、看不透、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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