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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副局长退礼》:重温35年人民日报记载的这段廉政故事
央广网沈阳9月6日消息,35年前,他原本并没给在武汉读大学的儿子寄去100元钱,可儿子来信却说收到汇款,这100元钱当时可是个普通公职人员两个月的工资。到底咋回事?后来他通过笔迹鉴定寻找到了“嫌疑人”。
原来此人是个变相送礼的,担心恩人不收钱就想出了这个点子。查出真相后,他不仅及时退还100元钱,又严厉批评对方的行为。后来有人将其找人退钱的故事后写成报道,发表在《人民日报》上。
如今,每当35年前的新闻人物和采写新闻的作者聚到一起谈到其背后故事都很感慨。尽管历经30余年报纸有些发黄,可3个老人心中都是别有一番滋味。
故事的主人公和两个通讯员分别叫田振东和赵广明、王春生,年龄分别82岁、81岁和70岁。三人中年龄最大的田振东当时是辽宁锦西县(葫芦岛前身)公安局副局长。新闻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1981年的一天,田振东收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二儿子的来信。看完信后,儿子的最后一句话让田振东有些发蒙:“100元汇款已经收到。”对于在外读书的儿子来说,收到父亲寄来的钱很正常。可田振东却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那段时间,他并没有给儿子寄钱。而在当时,这100元钱可不是笔小数目,可是一个普通公职人员两个月的工资。
“谁给寄的钱?到底咋回事儿?一定得弄明白,找到真正的寄钱人......”田振东看完信后,心中就充满了疑惑。但当时怎么找到寄钱人很困难,因为汇款单上寄款人一栏上清晰写的就是田振东。但田振东一眼就看出那是别人的笔迹。
那几天,田振东请单位的几个同事帮忙分析理清思路,并帮忙找人。大家经过分析认为,寄款人一定是田副局长曾经帮助过的人。由于寄款人一栏清晰写的 是田振东,因此寄款人肯定对田副局长很熟悉,就冒用他的名字汇钱,想通过这个方式感谢田副局长。因为对方知道直接送礼会被拒绝,而这种方式,田副局长 即便拒绝也很难找到人。看来对方想感恩也是用心良苦。
那么,谁会用如此方法来“感谢”自己呢?思来想去,田振东想到了一个“嫌疑人”。当年正在进行“文革”结束后为受迫害者落实政策。其间,田振东帮 着一个受到迫害的人落实了政策,从此该人全家都回到城里,又恢复了公职和工作。为进一步确认真假,田振东又找到了为该“嫌疑人”落实政策的相关材料, 因为上面有那个人的笔迹。经过鉴定,汇款单上的字与其笔迹一样,不用问,那100元汇款肯定就是这个人偷摸汇的。
随后,当田振东找到对方核实情况,起初对方不承认。后来在证据面前,对方承认了。田振东当即退还100元钱后,又严厉批评了其行为。面对田副局长的所作所为,敬佩、感动涌上他的心头:“共产党的干部真是好样的!”
当赵广明和王春生得知田副局长找人退钱的故事后,在为自己领导的廉洁感到敬佩的同时,更觉得这样的故事有更大的教育意义,应该宣传出去。于是,王春生执笔写了这篇新闻故事,题目就是《田副局长退礼》。新闻写好后,王春生先后投给了《锦州日报》、《共产党员》杂志、《辽宁公安》杂志、《人民日报》等几家报刊。
当时这个新闻感动了每一家新闻单位的编辑,很快这篇报道分别见报,而且题目和内容基本没动。尤其让赵广明和王春生激动的是,《人民日报》三版特 地在“新风集”栏目中刊发。几天后,锦西县委宣传部领导特地来到公安局祝贺并告诉赵广明和王春生,这是全县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第一次在《人民日报》上发 表,而且第一篇报道内容就很让人感动。赵广明清晰记得,当时的稿费大都给同事购买了新华词典。
现如今,王春生手中依然留存着1981年1月11日《人民日报》三版刊发的这篇报道。而田振东手中却是那天的整张《人民日报》。该报纸是田振东在唐山工作 的哥哥偶然看到报道后特意给留存的,后来田振东回老家哥哥把报纸送给他,从此田振东珍藏了35年。
35年过去了,现在这张《人民日报》虽然纸已泛黄,但这个新闻故事却依然闪现着它的价值。尤其是在35年后大力提倡反腐倡廉的今天,这样的新闻故事透过纸背,丝毫没有贬值,人们依然能够感受到它带来的现实意义和警醒价值。35年后,三位老人再次打开这张具有特殊意义的《人民日报》,内心依旧充满激动和骄傲。而得知这段尘封往事背后故事的人也都深受感动,分别给老人点赞。
(本文原题为《人民日报记载35年前辽宁会发生这样的廉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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