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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软件下载客户信息30余万条卖了3万元,深圳3人获刑
游春亮/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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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9月6日电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近日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陈某为深圳某快递公司东莞市分部仓管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快递件的入、出仓及问题件的处理等,岗位说明书明文规定“禁止下载运单信息、客户信息等”。2014年间,陈某认识了懂编写计算机程序的杨某,两人商议由杨某编写一套批量下载客户信息的软件交给陈某,陈某伺机非法获取其所在快递公司的客户信息资料卖给杨某。2014年12月开始,陈某利用工作便利,冒用公司分部主管的权限,使用杨某编写的批量下载软件,多次侵入该公司运营管理软件系统, 非法批量下载杨某需要的购买“壮阳药”、“保健品”等类型的客户资料信息面单三十余万张,以每张面单0.1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杨某,陈某从中获利3万余元。
杨某又将从陈某处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在网络上利用QQ平台以每张面单信息1-3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经查,杨某向包括梁某在内的相关人员出卖客户信息资料近十万条,非法获利14万余元。梁某又将从杨某处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在网络上利用QQ平台以每张面单信息
(原标题:《深圳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三人获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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