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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再输官司:“红罐凉茶改名”广告被控损害王老吉商誉

澎湃新闻记者 包雨朦
2016-09-06 09: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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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视觉中国 资料

1比22——这是2012年以来加多宝屡次与王老吉对簿公堂的战绩。近日,加多宝第22次在与王老吉的纠纷中败诉了。

9月5日晚间,广药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10罐7罐”等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书。武汉加多宝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二审败诉,被判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约24万元。

该诉讼源于加多宝的一则广告语:“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王老吉认为“改名”相关的广告语严重损害了王老吉商标和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在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与合作媒体。

广药集团还认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或“加多宝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等王老吉使用的广告语,与客观事实不符,并有违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同样属于虚假宣传,且直接贬低、损害了原告的商标和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了上诉,昨日广药公布的是此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与一审裁定相比,判决书显示,湖南高院除了将被告武汉加多宝应付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从约900万元调整为600万元,保留了一审判决的大部分裁定,仍判决加多宝方败诉。

在1997年至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先后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后者生产、销售王老吉的商标,直至2010年。后鸿道集团将该商标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加多宝借此推出红罐凉茶并大获成功。但2012年后,广药集团收回商标所有权,推出自己的红罐产品。在从商业伙伴变为竞争对手之后,双方纠纷由此产生。

从商标、外包装再到广告语,双方在各个方面交战,但截至目前,加多宝鲜有胜绩。累计赔偿金额超过2亿元。双方主要的纠纷如下:

“商标之争”:2012年5月17日,鸿道集团失去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改为使用“加多宝”品牌。2016年6月24日,广药集团以王老吉商标侵权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3亿元,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广药集团称,加多宝公司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广药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29.3亿。其中,广药提出的29.3亿金额还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索赔的金额纪录。但目前该案还没有终审结果。

“红罐之争”:2012年7月,纠纷双方各自将对手告上法庭,缘由都是自己凉茶商品特有红罐包装装潢被对方擅自使用,两案并案受理。2014年12月,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为:加多宝构成侵权,向广药集团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同时停止使用、生产、销售所有红罐凉茶包装的产品。该案二审结果还未宣判。

“凉茶配方之争”:凉茶配方案始于2013年,彼时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声称“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

这一举动引发了王老吉的不满,随后广药集团以“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名义将加多宝公司告上了法庭。2016年7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赔偿广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500万元。

“广告语之争”:2014年3月24日开始,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北京各大超市等宣传“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混淆品牌,让人们以为加多宝就是王老吉,侵犯了王老吉的权益,于是将加多宝告上法庭。针对此,法院判定加多宝需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广告语;在其官方网站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在广告语纠纷中,加多宝也进行了反击,但依然落败。

2012年7月,加多宝就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法庭。加多宝认为,加多宝是“怕上火喝×××”广告语著作权的创造者,享有该广告语的所有权,加多宝公司为该广告语的投入主体,累计投入超过38亿元。2013年12月,重庆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2014年,广药集团也因为这句广告语将加多宝公司起诉至广州中院。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截至目前,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屡次交手中仅有一次胜诉。2013年6月,广州医药集团在媒体上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加多宝认为该广告内容歪曲事实,诋毁加多宝,严重损害加多宝品牌形象,因此依法提起诉讼。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药集团的行为具有主观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广药集团停止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一审判决后,王老吉提起上诉。时隔一年,湖北省高院就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广药集团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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