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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集采11月26日开标,申报价降幅超40%可获拟中选资格
胰岛素集采正式拉开序幕。
11月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的公告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现开展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
根据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文件来看,申报信息的公开时间是11月26日,地点是上海市奉贤区湖畔路399号东方美谷论坛酒店会议中心。这意味着第六批药品集采(胰岛素专项)将在11月26日开标。
9月1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曾公布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的二代及三代胰岛素相关企业及产品清单,涉及81个产品6个组别。从最新的集采文件来看,此次集采品种包括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 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共6个采购组。各采购组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按报价单元进行申报,报价单元共11个。
本次胰岛素集中采购各采购组报价单元以 3ml:300 单位(笔芯) 规格为代表品,给出了一个最高有效申报价。采购周期为 2 年,自各地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文件明确了申报产品资格,其中提到于2021年11月14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这意味着,近期刚刚获批的一些胰岛素产品也在此次集采的范围内。
相比较药品集采,胰岛素集采的申报产品排名确定准则、拟中选准则以及采购量分配规则都更为复杂。
以排名规则为例,文件明确,同采购组内,企业以 3ml:300 单位(笔芯)规格为代表品,按报价单元进行申报。同采购组内,申报产品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确 定申报排名,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次类推确定其他排名。
同采购组内,申报产品的申报价相同时,排名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
(1)未被任一省(区、市)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中等”、“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企业的产品优先;
(2)本次胰岛素集中采购首年采购需求量大的产品优先。同报价单元同企业多个规格的所有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合并计算(以各地报送数据为依据);
(3)承诺供应国内市场产能较大企业的产品优先(产能以企业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中承诺且提交的总产能为依据);
(4)首次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时间在前的产品优先(以申报产品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日期为依据)。
拟中选规则共有两条,一个是同采购组符合相关要求的申报产品按“申报产品排名确定准则”排序,确定入围产品。同采购组最多入围产 品数根据符合“申报产品资格”的实际申报产品数确定,申报有10个,最多入围7个。入围产品申报价≤同采购组最低申报价 1.3 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第二个是,申报产品未按相关要求获得拟中选资格, 但申报价降幅≥40%(以对应采购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附:胰岛素集采全国首年采购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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