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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酒后打架斗殴、滋事,蜀黍送“小伙伴们”去“干饭”
酒后打架斗殴、借酒闹事,一言不合就“开挂”!随着岁末临近,农闲时节到来,日渐严寒的天气和闲时很容易让年轻人聚在一起喝酒,随着酒精上头,情绪激动,打架斗殴、借酒滋事等触犯法律的行为也接踵而至。近期,玉龙公安依法对酒后打架斗殴、借酒滋事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停车问题引纠纷,饮酒“小伙伴”大打出手
2021年9月14日23时许,仅因一方的摩托车停靠在另一方的车子前,饮酒后的何某垚、余某环便发生争执。酒意阑珊时刻,正在兴头上的余某环的小伙伴和某虎、和某腾非但不劝阻,还加入“战斗”队伍大打出手。你方演罢我登场,当晚,闻讯来到的何某垚的小伙伴王某酒后加入战斗,双方在巨甸街拳脚相向。玉龙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众人被带回派出所依法处理。
最终,违法嫌疑人和某腾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余某环、和某虎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和某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5名“小伙伴”被集体送进拘留所“干饭”。
小伙伴相约吃烧烤,吃进拘留所
2021年9月20日晚22时左右,和某元、和某红等人来到玉龙县石鼓镇辖区的一小吃店吃烧烤。21日零时许,酒意正浓的二人与周围人发生争执,随后在酒精的作用下自认“面子”受损的二人遂将怒气转移到烧烤店的桌椅板凳,将该店内的桌椅掀翻并随意砸碎物品。随后,店内工作人员杨某华在与二人讲道理过程中,双方大打出手。
2021年10月18日,玉龙公安依法对嫌疑人和某元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和某红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杨某华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结伙殴打他人报警装无辜,4兄弟齐聚拘留所
“我的手在某某店被烫伤了,请派出所帮忙处理下”。2021年10月24日00时21,和某伟打电话向玉龙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核实调查,事实变成了180度的大反转。
原来,10月23日23时左右,和某伟、刘某、王某、杨某等人饮酒后来到石鼓辖区一足疗店泡脚。期间,刘某要求该店工作人员拿酒,在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店内不经营酒后,酒兴正浓的刘某遂与该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和某伟闻讯遂踢打该工作人员,王某、杨某亦上前动手。刘某拿起一烧水茶壶砸向被打工作人员,在该工作人员旁动手的和某伟被开水泼到。
报警时装做无辜的被侵害人,铁的事实前却是违法嫌疑人,10月25日,因结伙殴打他人,和某伟、刘某、王某、杨某等4名嫌疑人被玉龙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供稿/玉龙县公安局)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酒后打架斗殴、滋事,蜀黍送“小伙伴们”去“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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