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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淘汰关停的煤电机组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2021-11-03 14: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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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文件出台后,电力系统转型有了更清晰的量化指标。澎湃新闻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通知》提出,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系统调节能力3000—40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十四五”期间,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亿千瓦。

对于煤电的角色定位,国务院近日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有明确表述: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煤电灵活性改造,是由电力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决定的。煤电机组正逐步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降碳目标下,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并网,电力系统调峰压力与日俱增,但国内灵活调节电源不足3%,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不足成为新能源消纳的现实难题。

《通知》指出,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严控煤电项目,努力实现我国煤电行业碳达峰目标。 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坚守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底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增量和存量的关系,准确把握并科学发挥煤电的兜底保障作用和灵活调节能力,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做出积极贡献”,这高度概括了煤电的发展节奏及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定位。

《通知》提出,统筹考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外送和就近消纳调峰需要,以区域电网为基本单元,在相关地区妥善安排配套煤电调峰电源改造升级,提升煤电机组运行水平和调峰能力。按特定要求新建的煤电机组,除特定需求外,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设计工况下供电煤耗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煤电机组和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煤电机组不允许新建。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从具体要求来看:

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

鼓励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在落实热负荷需求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系统调节能力3000—40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十四五”期间,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亿千瓦。 

对于淘汰关停的煤电机组,《通知》要求“关而不拆”,原则上全部创造条件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确有必要进行拆除的,需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同意。淘汰关停的煤电机组,可用于容量替代新建清洁高效煤电机组。 符合能效、环保、安全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机组,在无需原址重建、“退城进郊”异地建设等情况下,可“关而不拆”,作为应急备用电源发挥作用。 “常态下停机备用,应急状态下启动,顶峰运行后停机,在发挥保供作 用的同时为降低整体能耗和排放作出贡献。‘十四五’期间,形成并保持1500万千瓦的应急备用能力。”

据澎湃新闻了解,此前国内煤电机组改造升级之所以慢于预期,与改造成本大、补偿机制激励不足脱不了关系。对于这点,《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改造的产业政策、市场机制和配套措施,合理保障煤电企业存续发展条件。

比如市场化交易机制方面,在交易组织、合同签订、合同分解执行等环节中,充分考虑煤电机组煤耗水平,引导节能减排指标好的煤电机组多签市场化合同。加强优化运行调度,建立机组发电量与能耗水平挂钩机制,促进供电煤耗低的煤电机组多发电。加快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使参与灵活性改造制造的调峰机组获得相应收益。 

    责任编辑:李跃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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