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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院推广自主研发案款管理系统:便民高效,支持第三方支付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高媛萱
2016-08-25 16: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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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5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自主研发的案款管理系统已在全省105家法院上线。该系统能无缝对接审判执行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实现“一人一案一账号”,支持跨银行、跨地区及第三方缴纳、退还诉讼费,支付执行款,能方便当事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

据透露,该系统技术和理念在全国范围内均属首创和领先,浙江高院已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法院案款管理事关当事人利益,事关廉政建设,事关司法公正,一直是法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浙江高院副院长朱深远25日向澎湃新闻表示。

据了解,法院在办案时,经手管理着巨量的诉讼费、调解款、鉴定评估费、拍卖保证金、执行款等涉案款项,案款往来情况复杂不一。在传统收缴模式下,法院案款管理普遍存在三大困境:缴款、退款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当事人缴款、退费不方便,有的当事人为了几十元的诉讼费可能翻山越岭、乘船打的,费时费力费钱;诉讼费、执行款进账信息不完整,导致当事人、法官查询困难;内外网物理隔离,导致信息不互通,一边业务庭室在找钱,另一边财务部门在找案。

鉴于上述问题,2014年3月,浙江高院成立了开发小组,运用“云技术”研发网上案款管理系统,从“方便当事人、方便法官、方便查询、方便退款”的目标出发,于当年9月成功开发诉讼费管理模块并试运行,当年12月20日正式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同时,该院又在2014年9月着手进行执行款管理模块的开发,并于同年12月投入试运行,至2016年6月相对成熟进行推广。

据浙江高院透露,新案款管理系统按照“一人一案一账号”的原则,每个当事人有专属的虚拟账户,当事人通过“虚拟账号”缴费,款项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确保了案、款、人精准对应。相比传统模式,“一人一案一账号”具有便民、高效、规范等优势。目前,案款管理系统已支持包括“支付宝”、“银联”、“微信支付”在内的第三方支付。

据浙江高院统计,自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浙江全省法院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已处理案件101万余件,案款约127.63亿元,涉及当事人150多万人次,为当事人节省大量时间和往返路程。下一步,浙江高院将在案款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开发罚没款(物资)的保管、结报与移交的管理模块等,使整个案款管理系统更加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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