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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在聘用公示期后被“刷掉”,东北师范大学欠一个解释
文| 徐媛
近日,长春女孩小梦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她和四位求职者,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通过了层层选拔,均收到了学校的拟聘用通知。原以为可以顺利入职,没想到在拟聘用公示期满后,5人通通被刷掉。学校人事处给她们的回应是,“按照学校安排,审议没有通过,但不方便告知没通过的原因,无法多说。”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要经历诸多环节,招聘周期很长,招聘成本也不低。应聘者历经激烈的竞争,经得起严格的资格审查,才能走到最后。一般而言,能进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相当于一只脚迈进事业单位的大门。用人单位确定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没有问题,对其能力水平表示满意,如果公示期没有人举报不符合聘用的情况,期满后正式入职,是顺理成章的事。只要应聘者自身行得正,站得直,无需过分担心。
然而,东北师范大学的这次招聘,打破了常规的预期。虽说按照当初的招聘启事流程,小梦应聘的岗位,在公示期满后还需要经过学校审议通过,学校审议未通过,不予录取,也是符合规定。在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有权变更决定。但合法合规,不意味着合情合理,除非学校能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证明是应聘者自身的问题,而之前的审核程序未及时察觉。否则,学校就有出尔反尔之嫌,即便法律上无过,道德上也严重有亏,是在拿自身的诚信和公信力开玩笑。
如果是学校原因不予录取,如果能够给予充分的解释、及时的道歉和相应的补偿,相信应聘者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东北师大接下来一系列的表现,让人体会不到丝毫的歉意。在刷掉拟聘用人员之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她们,是小梦一行人迟迟等不到入职通知,自己去学校打听才知道结果。至于为什么被刷,至今仍然是个“罗生门”,学校一直拒绝给出详细的解释,以一句“审议未通过”,将她们的疑问挡在了门外。直到小梦向学校信访办等多个部门申诉,辗转一圈之后才确定“不是她们的原因”。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学校三缄其口,表示不便透露。
学校可以不在乎自己前面付出的招聘成本,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声誉,但应聘者不能不在乎自己付出的心血。为了这次招聘,她们准备了大半年,有的人甚至为此辞掉了工作,待业在家。在她们看来,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好工作,岗位首聘为人才派遣的方式,派遣期满2年后,考核合格者,可以正式纳入学校编制管理。更重要的是,入职之后,孩子就可以入读师大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这是其他工作难以比拟的优势。
本以为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近在咫尺,今后不愁孩子的教育资源,没想到临门一脚时出了变故,之前所有的努力,所有美好的期待,瞬间化为了泡影,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残忍。尤其至今没有人给她们一个说法,没有人为此负责,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
事业单位招聘,之所以要通过层层选拔,严格规定各个环节,就是要保证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允许用人单位有暗箱操作的机会,避免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的情况发生。可在东北师范大学这儿,该走的流程走完了,招聘名单也公示了,学校一句不明不白的“审议没通过”,就轻而易举地把前面的环节否掉,把招聘的成果全部推翻,连一个具体的解释都懒得给。如此任性胡来,招聘的公平公正性何以保障?如此遮遮掩掩,很难不叫人怀疑,背后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小梦她们失之交臂的美差,是不是早有人暗中顶上了?
当然,不排除是学校一开始规划错误,招录人员人数超出了编制的限额,所以临时变卦。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样的反悔,对应聘者而言,都是一种伤害,是对用人单位的公信力的一大损害,需要加以谴责,监管部门不能听之任之。
以往,事业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应聘者到期没有去报到,会被计入诚信档案,影响后面的公职类考试。在有些地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者无故放弃,招聘单位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同样,用人单位无故变卦,招而不聘,也应该受到相应的约束,背后的原因不能语焉不详。如果学校迟迟不愿给出答案,还望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还应聘者一个公道,以免她们的处境变得更加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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