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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贝氏婴儿配方奶粉十项指标不合格,产品召回并罚款45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16年第108号通告中涉及我省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9日,总局2016年第108号通告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1段,批次号160117IQG01)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6、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碘、硒等10项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项指标(牛磺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16年6月2日收到总局初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后,已第一时间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4日起全面停产整顿,对涉嫌产品实施召回,截至目前,出货的2208罐不合格批次产品,已召回1850罐,该批次企业产品358罐已销售且无法召回,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召回产品封存扣押并依法处置。
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婴儿配方奶粉(1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16年8月17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儿配方奶粉1段(规格:900g/罐;生产日期:2016年1月17日)1855罐,没收违法所得4205.9元,处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三十倍罚款453.52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53.94万元。
三、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自检体系暴露出来的漏洞,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已对原料进货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包括:在对原料批批检验的基础上,将抽检比例由1%提高至5%,并将抽检的原料全部做混合样检测;在产品出厂检验方面,对每批成品,严格按每个搅拌抽样做混合样进行全项目检验,严格把控成品质量。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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